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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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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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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宋代)司马光《资治通鉴》。

【释义】瓮:口小腹大的大坛子,一种陶制的盛器。请你进入瓮中,用你的方法惩治你自己。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

【历史典故】

武则天当政时期,采取了恐怖的高压政策,奖励告密之人,许多人因此而升官晋级。当时,出现了许多酷吏,他们发明各种残忍的刑具逼迫犯人招供,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兴和来俊臣。

整日以折磨他人为乐的周兴,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也成了别人告密的对象。武则天收到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的告密信后大怒,立刻下旨给来俊臣,要他负责审理周兴的案件。

太监送密旨的时候,周兴正与来俊臣喝酒呢!他们俩一边喝,一边讨论着用什么办法使犯人招供。来俊臣看了太监送来的密旨,随便把它往桌上一丢,仍旧和周兴继续原来的话题。来俊臣说他自己写了《告密罗织经》。周兴笑笑说,那里面写的刑罚都算不了什么,最近他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可以逼出犯人的口供来。来俊臣问:“什么办法?”

周兴得意扬扬地说:“这个新办法就是拿一个大瓮,把它放在火上烧烤,谁不肯招供,就把他放在大瓮里烤,不由他不招!”来俊臣听了,连连叫好。他一面说,一面叫人去搬一只大瓮和一盆炭火到大厅里来,把瓮放在火盆上,盆里炭火熊熊。

来俊臣觉得到时候了,马上变了脸,厉声向周兴宣读武则天的密旨:“周兴,你听着,你如果不老实交代,那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顿时吓得面无血色,魂飞天外,手里酒杯一下子便掉到了地上,连忙跪在地上,表示愿意招认。来俊臣定了他的死罪,上报给武则天。武则天觉得周兴为她办了不少事,便免了他的死罪,改判充军,但他的仇家太多了,在流放的途中被人杀了。

【成长心语】

“以其人之道,还 治其人之身”是为人处世的一种智慧。当你遇到一个蛮不讲理的人时,对他讲道理,无异于是对牛弹琴,最好的办法便是“以其人之道,还 治其人之身”,用一种看来似不君子的做法,解决面前的难题。这也是君子的一种治人之道。来俊臣知道以一种对付普通人的方法,是无法让周兴认罪的,所以,他用周兴自己的办法,来使之俯首认罪。来俊臣虽然算不上一个君子,但他的这一招“请君入瓮”却是绝妙之极。“请君入瓮”,其实与我们平常所讲的“以眼还 眼,以牙还 牙”是同样的道理。虽然这些与我们讲究宽宏大量的理念并不相符,但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人,我们有些时候也需要做一个“恶的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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