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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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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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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养不教 父之过 教不严 师之惰 子不学 非所宜 幼不学 老何为

【注释】

  教:这里有两个“教”字,第一个是父之较,第二个是师之教。

  惰:偷懒怠惰,没有尽到责任。

  子:这里指为人子女。不学:不肯读书学习。

  非所宜:是说不应该如此。

  为:作为、成就。

【语译】

  做父亲的生了子女后,只顾着去养活他们,而不去教育他们,是父母的过错;做老师的教育学生不够严格,不能使学生有所成就,这就是老师的怠惰。做人子女者如果不肯好好学习,是非常不应该的,因为幼小时不肯及时学习,将来长大后,能有什么成就和作为呢?

【故事】

  从前,有个无恶不做的强盗,在他做尽坏事后,终于被衙门的捕快捉了起来。由于他犯了许多不可原谅的罪,所以县太爷判了他死罪。临刑前,县太爷问他有什么要求,强盗说:“我想见我母亲最后一面。”县太爷命人把他母亲请来,当他们母子一见面,母亲很悲痛的抱者儿子大哭。谁知道,那个强盗竟然狠狠的将母亲的耳朵咬了下来,并且伤心地说:“我好恨娘在我犯错时,从来不教训我,现在我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强盗的母亲,要对强盗的下场负一半的责任啊!清朝时,大将左宗棠的部下张曜,立了许多功劳,于是左宗棠便升了他的官,但是许多不服气的人,便以张曜没有念过书为理由,不给他官做。张曜知道因为自己的不识字,而做不了官,心里很难过,于是发奋苦读,终于凭着他的学识,把官给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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