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世界的英国幽默艺术大师卓别林(1889—1977年),写成了讽刺德国法西斯头目——希特勒的电影剧本《独裁者》。好几家电影公司争先恐后踏上卓别林的家门,要同他抢订拍摄合同。
经过一阵子讨价还价,卓别林决定将剧本文给一家电影公司拍摄,并同该公司订立了合同。
第二年春天,影片按计划开拍。卓别林带着演员前往外地拍摄外景。正当工作紧张的当儿,忽然,派拉蒙电影公司向卓别林写信说,《独裁者》的题目原是他们的专利品,因为他们有过一个剧本,题目就叫《独裁者》。
卓别林感到事情节外生枝,很有些棘手,便派人前去跟他们谈判。谈来谈去,对方坚持不肯退让,除非将剧本的拍摄权交给他们,否则决不罢休。
不得已,卓别林只得亲自找上门去,好言好语地同他们商量。可是派拉蒙公司坚持,如果卓别林不肯出让拍摄权,又要借用《独裁者》这个题目,那就必须交付2万5千美元的转让费,否则就要以侵犯版权罪向法院提出诉讼。
硬也不行,软也不是,卓别林大为恼火,可一时又想不出良策对付。过了几天,卓别林灵感爆发,机智地在《独裁者》前面添了一个字,使得派拉蒙公司勒索2 万5 千美元的计划顿时化为泡影。
原来,卓别林添上了一个“大”字。按卓别林的解释,那部电影的题目加了“大”字,成了《大独裁者》,就不是派拉蒙公司剧本所意味的一般独裁者了。两者之间有了质的区别,怎谈得上侵犯专利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