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一直都是存在的,下面小编整理了社会问题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为了准确客观地掌握人民群众对当前和顺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反映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真实感受,进而找出影响当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县人大的委托,和顺县统计局于20xx年11月26日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全县社会治安进行了专题调查,本着客观公平、随机抽样的原则。调查组人员深入10个乡镇的所在地、居委会的一个小区、10个行政事业单位、5个企业、5个学校共填写了130张调查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将这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群众对当前社会的评价、群众的安全感受、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各种违法犯罪的程度,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心理感受、群众对打击罪犯力度的评价、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等方面。
1、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男性80人,女性50人,20岁以下的2人,21岁以上30岁以下的16人;31岁以上40岁以下的34人;41岁以上50岁以下的37人;51岁以上60岁以下的23人,61岁以上70岁以下的14人,71岁以上的4人。
2、调查对象的文化层次:文盲4人,小学文化的31人,初中文化的46人,高中文化的31人,大专文化的15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3人。
3、调查对象的职业身份:工人5人,干部9人,职员5人,务农农民66人,务工农民1人,经商农民12人,文教科卫体占8人,个体工商业者4人,服务业人员1人,无业人员8人,离退休9人,其他2人。
二、群众对当前社会安全状况的感受和基本评价
1、调查对象感受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状况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在目前社会治安环境下,调查对象“很安全”的占15%,感觉“安全”的占61%,感觉基本“基本安全”的占19%,感觉“不太安全”的占5%。
2、调查对象认为影响安全的原因
在影响安全的主要原因中,选择“刑事犯罪”的占16%,选择“公共秩序混乱”的占30%,选择“交通事故”的占38%,选择“火灾”的占10%,选择“危险物品”的占6%。
3、调查对象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的评判
在调查中,调查对象在回答对“所在地治安状况很好”的占33%,认为“较好”的占43%。认为“一般”的占22%。认为“较差”和“很差”的分别有1人。
在评判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情况时,认为自己所在地与去年相比,有“明显好转”的占32%,“有好转”的占44%,“和以前一样”的占23%,“比以前差”的仅有一人。
4、调查对象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的认识程度
从调查对象所在地一些违法犯罪严重程度的评价看,总的来说各种违法现象不严重,相对而言,认为“赌博现象”和“入室盗窃”犯罪现象表现“一般”和“比较严重”占的比例较高,分别达到25%和15%,别的违法犯罪现象基本都属于“不严重”或“不太严重”。但还有大部分人对有些犯罪现象不了解,特别是“吸毒贩毒现象”,“制黄贩黄、卖淫嫖现象”,“外来人员违法现象”等现象不太了解,其主要原因是这次专项调查对农村农民的覆盖面较大,达到77%,这部分调查对象生活在农村,对这些违法犯罪现象现在知之甚少。
调查显示,在130名被调查者中,未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有123人,占调查总数的95%,只有7人遭受过不法侵害。其中20xx年遭受一次不法侵害的6人,二次的1人;入室盗窃的3起,自行车被盗2起,人身侵害1起,其它1起;发案后“报了案”3起,“未报案”4起;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破案”1起,占33%,未采取任何措施或行动的2起,占67%。
三、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评价。
1、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
调查显示,认为政法对违法犯罪打击“有力”的占70%,认为“不太有力”的占26%,认为“不力”的占4%。这说明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强,同时也反映出群众要求政法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愿望。
2、增加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调查显示,认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别是“公正执法”占28%、“加强青少年教育”占20%、“提高警察素质”占12%、“迅速破案”占9%、“加强巡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都占7%、“其它”占6%、“增加街面警力”占5%、“改善警民关系”占3%、“鼓励见义勇为”“警察装备”都占1、5%。
3、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不了解”共54人占42%,“效率不高”共42人占32%,“工作推诿”共10人占8%,“态度生硬”共9人占7%,“执法不公”共7人占5%,其余各项8人占6%。大部分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我们的调查对象大部分是农民,和这些部门很少甚至没有打过交到。
四、对策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正确估价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搞好政法、综治工作的内在联系,花大力气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五五”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
(二)注重矛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对社会治安稳定必将产生一定影响和冲击。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一些隐患,务必充分估计出现矛盾的复杂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因资源二次整合,拆迁、改制等利益调整所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化解和钝化矛盾。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态势。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只有“严打”才能震慑犯罪,伸张正义,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信心。对于某些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某些猖狂一时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要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案件侦破的力度。继续把“打黑除恶”作为“严打”整治斗争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要以重点整治为突破口,对顶风作案分子,要狠刹其嚣张气焰,从重、从快打击。要实行“人性化”管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建议在县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以社区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众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五)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建议加强对社区治保、保安队伍,调解等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等,建立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