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楼 号:
4、 承包范围:外墙乳胶漆施工
5、 承包方式:包青工
6、 工程单价: 元/㎡;
7、 总工程量:外墙约 平方米;
8、 工程价款:约 万元。
9、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 1份,并向乙方进行交底;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事宜;
3、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 甲方审定;
2、 施工队长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安全监督检 查;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有义务及责任维护甲方的信誉及 利益,不做有损甲方的事情;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优良;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 方不服从管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100-200的罚款;
3、 在施工中,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其工料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报请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和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 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未经验收签字进入下道工序的,要重新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材料和人工费损失由施工方全部承担;
5、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甲方只提供生活费,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拨付施工费的50%;竣工验收 决算完毕付到施工费的95%,余款作为保修费二年,无施工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无息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乙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每拖一天甲方罚款多少由造成方 全部承担;
2、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并有责任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空桶回收,缺少一个罚二桶漆款;浪费一桶罚十桶漆款;偷倒一桶罚一百桶漆款;
第七条 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具体参见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协议)。
第八条 争议地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 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腻子、底漆、面漆,乙方负责所有工具;
2、乙方负担在施工中的用电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甲方采用乙方产品有权享受乙方的特惠价格和相关优惠或奖励。
(1)甲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传真或电话信息的形式先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型号、颜色、数量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甲方应按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应在乙方供货完成后单月结清所欠乙方的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货款,甲方需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的权责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为: 品牌: 产地:代理商:广州良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及其他有关资质文件资料。乙方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1)乙方产品结构调整(如新产品上市),或销售模式调整时,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报告有关情况,如乙方价格发生,乙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作出补充协议,调整价格的执行以正式书面文本之日期时间为准;
乙方应与接到甲方订购单后一星期内将甲方订购的产品送至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如因乙方原因照成时间延误,乙方每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该批货物货款1%的违约金;如因招到不可抗力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如甲方在施工中遇到重大技术难题,乙方应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第三条、供货和结算方式
1。 常规产品由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要提前预定,并由甲方支付30%的预定款。
结算方式:乙方送货后由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结算时间以每个月为结算周期,月底30号对单,次月6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总计: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如对乙方的货物有质量异议,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货物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退换货的要求,否则视为产品质量合格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的100%赔偿);
(2) 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订货总额的3‰计算;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计算。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欠货款总额的3‰计算支付。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的100%赔偿);
(2) 乙方所交货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订货总额的3‰计算;
第五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 延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并免除双方责任。
第六条:解决争议和其他事项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可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甲付清乙货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