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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

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 等 名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设立   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为: 。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 。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 元。(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6.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 、 为副理事长;选举 、 为理事;选举 、 、 为监事。

7.同意    、   等 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

8.……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9.同意指定(委托)     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本社于I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共**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址变更为: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其中以货币出资元。

6、同意选举为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理事;为监事。

7、同意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到工商办理合作社登记手续。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修正案)。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3

时间:20xx年6月19日

地点:

主持人员:

参会人员:

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由孙会敏召集并主持,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

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四、选举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