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为了促进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互利共赢。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联合推广(提升品牌形象影响力)
1.11推广范围增加、成本降低: 通过整合宣传手册、单页、展架、广告等多种形式整体包装资源互换互利,使甲乙双方在外面的推广范围增加,而推广成本却降低。
1.12口碑: 通过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信息传递和讲解,可形成内外部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1.13促销活动: 在一些促销、节日、活动中,甲乙双方可整合各方面资源,参与甲乙双方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中,或是联合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传播整体对外的商家形象、商家实力。
2、升级顾客服务(提升顾客品牌忠诚度)
1.21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使得甲乙双方会员在甲乙双方消费时享受更多优惠,增加会员卡价值,提升会员忠诚度。
以会员卡的形式:甲方会员卡在乙方消费折扣 折,乙方会员卡在甲方消费折扣 折; 以代金券或体验卡形式:凡到甲方消费的顾客,消费金额达到 元,乙方赠送 ;凡到乙方消费的顾客,消费金额达到 元,甲方赠送 ;
3、完善职员福利(提升企业核心凝聚力)
1.31完善员工福利,增强归属感: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双方工作人员到甲乙场所消费时予以优惠折扣 折。甲乙双发公司内部员工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甲乙双方借用资源。
4、其他合作约定: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1甲乙双方有权利对一切有关自身的事宜做出咨询、沟通。2.2当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举办活动时有权利要求其另一方来协助。
2.3甲乙双方有权利为推荐的客户争取的利益。(如价格、服务、优惠等)
2.4甲乙双方有权利在大型节假日中参与策划的整体活动。
2.5甲乙双方有权利优先得到另一方推荐来的客户资源。
2.6,将本着互惠互利、各不冲突的原则。
2.7甲乙双方联盟后各自须自行选择出联络人员,以保证及时与甲乙双方的联系与执行。
2.8甲乙双方每个月须确定一个时间段聚会以保证双方信息的及时汇合与商讨。
2.9甲乙双方在本着双赢的基础上必须展现出的诚意。(包括价格、产品、服务、对外的媒体宣传、客户资源整合等)。
2.10甲乙双方中的某一家单位举办活动时,其他商家务必协助。
2.11优先为双方推荐优质客户(如:客户在一家联盟商家购买物品之后,刚好还需要其他联盟商家产品时,须优先推荐联盟商家)
2.12甲乙双方须形成商家内、外部的良好口碑与信誉。
2.13未尽事宜,可另商讨及规范补充。
三、特别约定:
3.1甲乙双方均须对对方持合作消费凭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3.2甲乙双方不得向对方顾客进行强行推销,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客怨事件,均须由发生客怨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和赔偿相关损失。
3.3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经常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沟通和调整,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四、保密事项:
4.1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五、不可抗拒因素:
5.1任何一方遇到又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5.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
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如:计算机网络瘫痪、战争、动乱、罢工等。
5.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限因此而顺延。
5.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保证,承诺或者是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
七、免责条款
7.1由于目前的技术或者成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者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八、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九、协议终止
9.1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① 协议期限满;
② 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
③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
④ 协议终止后,有关客户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同时双方应在30天内销毁所有使用的对方服务标识。
十、附责:
10.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2本和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10.3补充本合同或者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止,有效期为年。
10.5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需要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过商谈、修订条款后加签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10.6本协议壹式貳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乙 方:(盖章)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