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单位(个人):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条列及规定,对路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范围:完成甲方基础以上的土建工程(含内外粉刷,不含水电管道安装),包括正负零线以下(含零线)部分施工。具体以图纸为准。
4. 承包方式:包清工,甲方提供架子所需的扎丝(铅丝)。
5. 施工日期:
6. 质量等级:优良
7. 本工程总造价(清工费):按以下价格计算:① 现浇部分按110元/㎡(不包括卫生间);② 其他按75元/㎡;③ 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除房屋建筑正负零线以下(含零线)的建筑面积)。
二、 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土建工程所需的水泥、钢筋、沙、石子、架子所需的扎丝(铅丝)等建筑材料,同时须保证乙方施工材料供应。
2. 甲方如需对图纸进行更改,须适当提前通知乙方。
三、 乙方工作:
1. 按施工现场和施工图纸打求,做好施工。
2. 乙方 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
3. 乙方须地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砼砂浆需按规定配合比施工。
4. 施工现场做好安全围栏和文明施工。
5. 工程项目成品在未竣工交付使用前,由乙方自行保护,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负责。
6. 乙方施工必须保证质量。主体结构、竣工质量必须到达优良标准。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工期、验收
1. 施工工期: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竣工期限为50天(内外墙粉刷除外)。
2. 工程质量必须接受甲方派出的施工员全面检查。
3. 每层完工后须经过甲方指定的施工员验收后才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五、 工程款的支付和预付:
1. 一层结构完工预付 仟元,二至三层完工各预付 仟元,结顶并盖好瓦后付 仟元,粉刷完工后付 仟元,其余工程款待房屋验收后五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2.各预付、结算款项须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3.款项决算按实际竣工图进行调整。
六、 其他:
1. 施工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