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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篇一

今年,敖汉旗金融办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很好地履行了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使敖汉旗金融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有所提升,保险业市场竞争明显,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敖汉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XX年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贷投放力度加大

为进一步调动全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订了《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由于政策对路,使金融投放大幅增加。截止11月末,全旗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63亿元,同比增长了31、79%;各项贷款余额18、16亿元,同比增长了17、77%。人险保费收入6990万元,各项理赔支出723万元;财险保费收入1816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农牧业产业化资金的扶植力度,基本满足了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37亿元,比年初增加1、0亿元,增长3、36%,农牧业贷款余额14、57亿元,比年初增加5、13亿元,较年初增长了53、54%。两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支农贷款9309万元,期末贷款余额4425万元。

(二)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

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四个平台共同发挥作用,增强了政府项目、中小企业、“三农”融资能力。投资公司为新惠第六中学融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000万元,年初进入放款程序,至10月底已申请到位资金4300万元,是金融办成立以来融入的第一笔资金,同时也实现了开行贷款在敖汉“零”的突破。另外利用赤峰恒德担保平台为谷丰粮贸、黄羊洼草业、新洲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小企业融资万元。

(三)大力实施“引进银行”工程

今年在引入包商银行的基础上,成功地恢复了建设银行,同时与元宝山区农村合作银行联系在敖汉旗建设一家村镇银行。预计村镇银行年内即可营业,包行、建行在XX年可投入运营。通过“引进银行”工程进一步健全了全旗金融体系,活化了敖汉的金融市场,有效地形成良性竞争,使全旗金融形成多元竞争、健康发展的格局,真正惠及民生、造福百姓。

(四)有力地营造诚信环境

敖汉旗旗委、旗政府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指导,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成立了政府旗长任组长的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使金融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的宏观协调管理范畴;金融办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上半年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42项,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信息,促进银企合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在引进银行完善金融体系建设的同时着力打造诚信敖汉,牵头组织敖汉旗信用社2300多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以引进大棚养滑子菇为着力点,解决设施农业发展难题,化解贷款风险,即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又有助于贷款回收,还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可谓一举多得。

(五)加快了产业化进程

农牧业产业化是农村牧区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支持产业化建设和小企业发展是旗域经济的重点,是信贷投放的着力点,是研究破解产业化和小企业发展进程中的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我们已深入到有关乡镇进就农牧业产业化进行了调研,组建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龙头企业培植等方面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农牧业产业化融资难的问题。

(六)组建了乡镇金融机构

根据年初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乡镇苏木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金融工作,打开了金融工作上下联动的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敖汉旗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从横向和纵向的对比上发现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信贷规模较小,存贷差过大,服务网点布局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

(二)小企业融资艰难。由于县域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发放贷款需要层层审批,贷款周期较长。银企信息不对称也是主要因素,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政策了解极其有限,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没有准确的把握。双方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制约了银企之间的合作,是形成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敖汉鑫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承担着大量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目前由于公司刚刚运营,公司没有现金流,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产质量欠佳,尤其是3000万元现金资本由于财政局借回,致使公司在各家银行验资准入环节遇到了一定的阻力,这既影响准入条件,又势必影响后期的抵押担保规模。

三、XX年的金融工作安排

(一)制定XX年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考核办法,加快信贷投放步伐。

(二)继续做好引进银行的后续服务工作,争取再引入1家新的金融机构。

(三)利用鑫汇投资有限公司、赤峰金融办担保平台及鑫桥担保公司为小城镇建设、中小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融资,力争实现融资超过5000万元。

(四)清理、整顿和规范我旗寄卖行及投资公司,引导寄卖行业及各类投资公司健康、有序发展,避免金融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及微小金融机构的监管。

为完成XX年上述金融工作目标,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敖汉旗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通过建立贷款投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召开银企座谈会沟通信贷渠道。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农民信用协会,组建应急互助基金,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信贷抵押物评估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是充分利用赤峰恒德、鸿德担保平台为中小企业、农牧业产业化贷款。

篇二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市金融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均开创了新局面。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全市商贸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有1人荣立二等功、1人荣获全市商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突出信贷投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积极协调配合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认真分析金融形势,广泛开展政银企合作,努力增加信贷有效投放。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金融形势分析会,汇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会同市人民银行分别在7个县区和市直召开了9次政银企合作洽谈会,累计为697家企业落实贷款意向资金691亿元。三是认真分析我市贷款利率偏高的原因,协调有关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和社会。四是支持市银监分局开展小企业贷款和常林集团19、7亿元银团贷款推进工作,支持农行、农发行开展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认真落实市政府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总行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小企业发展和项目贷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20xx年,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2123、6亿元,较年初增加355、5亿元,存款余额及新增分别居全省第7位和第6位;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59、7亿元,较年初增加298、9亿元,贷款余额及新增均居全省第6位。

二、狠抓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把加大企业上市融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各类上市培训推介活动,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上市工作。一是积极抓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5月初,对全市年净利润超过500万元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年净利润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调查统计,归类划分并筛选出了50个拟上市备选企业,为培育后备上市资源提供了基础资料。二是努力营造良好上市环境。深入企业加强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政策需求,拟定了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规定;邀请省证监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赵洪军做企业上市辅导报告,系统讲解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加深了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先后4次组织20多家企业参加了省金融办组织的各类上市培训活动,调动了企业上市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与中信万通、国泰君安、中信建投、京缘投资、建银投资、鲁信高新投等知名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交流,达成合作意向,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由分管市长带队先后六次到省金融办、省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汇报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同上级部门的关系。三是建立拟上市企业定期沟通汇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金正大于9月8日在深圳中小板挂牌,募集资金15亿元,这是1999年以来我市境内上市的第一家企业。鲁兴钛业、龙岗旅游分别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和美国纽约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交易。宏艺科技上市申报材料已上报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部,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补充有关材料,史丹利上市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力士德机械正在进行上市辅导,立晨物流正在筛选新的上市项目筹备再次上市申报,兴盛矿业、罗欣药业正在筹备异地二次上市,雷华塑料、新港集团正积极筹备境外上市。

三、强化发展理念,金融机构引进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迈出较大步伐。牢固树立金融产业化理念,不断提高金融业自身发展的组织化程度,提升金融业在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切实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今年以来,浦发银行临沂分行、招商银行临沂分行及莱商银行平邑支行开业运营,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已经省银监分局批准筹建。同信证券、金鹏期货临沂营业部相继开业运营。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建设实现突破。12月29日河东区齐商村镇银行开业,这是我市设立的第一家村镇银行,也是20xx年以来全省开业运营的第6家村镇银行;中国银行总行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在沂水县设立村镇银行拟于明年初开业,其他县区村镇银行建设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展迅速。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做好企业推选和材料上报审核工作,在省金融办的关心支持下,全年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1家,使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14家,居全省第3位;积极协调各银行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配套融资,加强业务监管,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营;20xx年开业的1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13、9亿元,今年累计向社会发放贷款22、75亿元,其中累计支持中小企业231家,个体工商户296户,“三农”业户977户,实现营业利润945、2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及时”的优点,为“三农”和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持临商银行战略转型提升,练好企业“内功”,拓展发展空间。今年以来,宁波慈溪支行,郯城、临沭、费县、沂南支行及宁波北仑支行等相继开业。按照临沂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银行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动费县农合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四是加强金融调研工作。撰写了《关于探索建立股权交易机构的汇报》、《关于全市金融支持商业地产发展情况》等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对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险担保证券期货业得到较快发展。召开了临沂市保险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集体,全面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了“让消费者满意行动”活动,市保险协会与各保险公司签订了“让消费者满意行动”承诺书,增强了保险机构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组织了市人大视察保险业活动,展示了我市保险工作成就,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保险工作的关注度;与市银监分局、保险业协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银保合作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对规范银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小麦、玉米和能繁母猪入保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底,政策性涉农保险风险责任金额达到5、8亿元。20xx年,全市各类保险机构54家(其中今年新开业4家),从业人员4、4万人;全市各类保险机构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38%,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预计15、3亿元,为全市承担各类风险责任金额逾7000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政府会议要求,专门召开了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会议,并按要求分批做好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目前已有市担保公司、天诚、亿盛、华瑞、鑫源、鼎力等6家公司通过了省金融办重新确认,中联、兰田、莒南等公司材料已上报省金融办等待审批。20xx年,全市开展业务的28家担保机构担保额达到76亿元,比上年增加29、3亿元,增长62、7%。证券业方面,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6家,新开户数18326万户,全年累计交易额1536、2亿元。期货业方面,全市期货公司营业部4家,全年交易283、8万手,交易额1910、67亿元,上交利税76、08万元。

五、加大工作力度,化解和处置不良贷款取得明显成效。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将化解企业不良贷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推动成立了金融资产处置服务有限公司,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提供评估、拍卖、核销“一条龙”服务,当年处置不良贷款万元。二是将涉及不良贷款数量较大、金融机构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与法院、银监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贷款核销、资产重组等手段提高处置效果,加大对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建设银行在平邑一中的债权问题已圆满解决;雅美纺织、澳龙物流、罗湖房地产等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基本得到解决;欧亚达、中山浆纸、舜禾农工贸、正义纺织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开拓思路,支持农信社通过利用土地、林权置换不良贷款等多种有效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全年置换不良贷款24、89亿元。20xx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70、4亿元,较年初减少30、5亿元;不良贷款占比4、5%,较年初下降3、23个百分点。

六、狠抓政策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以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临发〔20xx〕28号)为总抓手,把优化生态环境、加强政府服务贯穿工作始终,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推进信用环境、行政环境、司法环境、舆论环境等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制定了《临沂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县区金融运行状况、社会信用环境、政策支持环境、司法支持环境、域外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六个方面实行量化评分、全面考核,督促引导各县区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重视金融工作、加快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制定了《临沂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维护全市金融稳定、确保全市金融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河东区、平邑县、沂水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意见》,在兰山区和费县开展了集体土地租赁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三押一推”工作,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扎实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走进临沂”大型展览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社会各界4万多人参观了展览,普及了金融知识,推介了金融产品,树立了金融形象,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加大司法维护金融债权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安全。与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维护了全市金融稳定。六是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合作,认真办好人民网金融山东临沂视窗栏目,为金融业发展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七、加强自身建设,机关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市金融办作为年初新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五比”活动,比学习强素质、比团结凝力量、比作风树形象、比干劲创佳绩、比服务讲奉献,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佳绩,在“五比”中“树优质服务形象、当创先争优先锋”。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金融办理论学习制度、廉政守则、党组会议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点工作落实时间进度和要求,定期调度和听取汇报,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意见》,对年度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切实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订了《市金融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风险点查找和风险等级确定等规定工作,并通过了市纪委派驻一组的检查;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召开了全市金融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座谈会,促进了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四是充实人员。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公开考选了5名同志到市金融办工作,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壮大了力量。五是切实抓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被市机关工委授予市直文明机关称号。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金融办机构建设,目前有5个县区单独设立了金融办,其他10个县区金融办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尽管全市金融业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先进市和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发展水平偏低,主要体现在金融业占GDP和服务业的比重较低,发展潜力大。二是由于中小企业多,重大项目少,既存在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也存在贷款缺乏大项目承载的问题。三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从金融办自身干部队伍看,金融业发展日新月异,新型业态和创新工具不断出现,新知识层出不穷,对干部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以上这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篇三

20xx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和温州市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创新作为,务实改革担当,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和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金融形势总体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2月末,全市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07、95亿元,比年初增加10、9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70、30亿元,比年初增加55、57亿元;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6家,月末贷款余额18、03亿元,开业以来贷款累计发放142、57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家,累计备案民间借贷716笔,金额12、35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累计投资项目76个,投资金额3、41亿元;已开业的农村资金互助会5家,开业以来互助资金投放累计笔数103笔,累计金额1336万元。保险机构28家,保费收入17、51亿元;证券交易额1705、96亿元,期货开户数190户,期货交易额3461、35亿元。

(一)牵头开展企业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一是制定《乐清市企业帮扶工作机制》,细化了企业帮扶条件和办事流程,并根据市政府安排,抽调有关部门15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建立了主办行牵头会商制度和银行“同进共退”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指导主办行牵头对7家风险企业进行会商帮扶,“由点及面”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三是按照“保企业不保企业主”、“破产不破业”的原则,因企施策,分类推进风险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重组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牵头协调8家受担保链牵连被银行起诉,但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明确还款计划的规上企业,使其暂缓进入司法程序。五是约谈26家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偿还了11家银行、44笔贷款欠息20xx多万元,涉及本金16亿多元,有效遏制不良贷款上升势头。1-12月,共召开各类企业风险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100多次,成功协调企业银行债务24、85亿元;受理38家规上企业的帮扶申请,已成功帮扶21家,帮扶无效或资不抵债转入司法处置和破产清算5家。

(二)牵头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多项创新位列温州第一

1、企业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全年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达20、2亿元,较去年增长100、2%。一是参照省内多地优惠政策,出台了更加优惠的《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加大宣传和解读,鼓励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33家,9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二是电光科技成功上市,成为今年IPO开闸以来温州首家通过发审会审核和核准发行的企业,也是我市首家中小板上市企业,募集资金2、96亿元。三是引导3家企业在温州金融办备案登记企业定向债,完成数居各县市区第一,其中沪光集团定向债为温州首单。

2、引导银行创新推出多项金融产品。一是乐清农合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顺利开业,率温州全市之先在小微企业集聚地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实现“一村一机具”工程,开通微贷直通车,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银行服务网点建设全面推进。新增综合支行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家,社区支行2家;推动5家有人值守自助银行顺利开业,将成为社区银行建设的桥头堡;三是出台《乐清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评价办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创新、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创新服务和产品,如乐清农商行发行温州首期同业存单2亿元,首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新模式;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推出了“阳光信贷承诺”;中国银行推出“贷款预审制度”等。

3、民间融资管理步入正轨。一是加大《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社刊登、现场活动咨询、“进村入企”走访等方式,向企业、个人发送《条例》宣传册,进一步提高知晓率。二是加强备案登记协调工作,研究推进法定登记机构在办理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性权利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时,要求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借款人履行民间借贷备案义务等相关事项。协调市法院落实温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条例》的会议纪要精神。三是指导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相关主体规范经营,督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规范备案登记业务流程,及时跟进委托书、保密协议、风险提示等相关协议;督促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做好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备案登记;引导符合强制备案要求的个人、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4、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创新取得新进展。一是严把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关,要求辖内农村资金互助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在设立时,对相关当事人及时出具风险提示书,前移金融风险关卡,切实强化事前事中防范措施。二是积极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地方金融组织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注册资本变更和股权变更等审核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确保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创新,推广农房抵押登记业务,将农房抵押权人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资金出借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按照分类处置、适度创新、控新化旧、账销表挂等原则,着力畅通小贷公司不良贷款核销渠道,尤其在施行免交小贷公司诉讼保证金,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方面率先走在了温州前列。

5、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及时做好责令整改、高管约谈等工作,专项检查面达20%以上。推进非现场实时监管系统和备案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工作,建立报表报送考核制度,督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强化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二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指引》等地方金融监管文件体系,并逐步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掌握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经营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细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监管员工作职责和量化考核要求,及时分析问题,有力推动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建立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对涉及我市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重大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快速处置;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工商、经侦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四是通过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方式,及时做好“温州指数”监测点数据采集工作。

(三)争先创优,扎实做好“六型”机关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1、扎实整改落实,强化路线教育。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工作。排查出来的整改项目,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到位。

2、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效能建设。针对工作面大量广、任务重的实际,我办制定工作目标重点,落实量化考核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岗位职责分工清晰、履行到位。办领导对各业务工作和各项考核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协调解决。20xx年,我办承办提议案共4件,协办议案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明确答复。

3、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成立金融办党支部和支委会,完成中层干部选拔、干部考录、学习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上下班考勤制度、信息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等。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坚持“两个务必”,做到“五个力戒”,当好“六个表率”。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填报工作。

4、积极报送信息,强化政务公开。截至目前,共上报政务信息86篇,累计被不同刊物、网站采用84篇。其中,18篇被乐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8篇被温州市政府办采用。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比较分析》、《企业金融风险形势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40多条。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导向,着力搭平台、建机制、攻改革、强管理、优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风险化解工作。

(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着重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引导银行有效帮扶企业。依托牵头行会商“同进共退”工作机制,维持或增加企业依靠银行的间接融资规模。全面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机制),防控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及企业过度对外融资担保,实现银企互动、共控风险。动态掌握帮扶企业情况,政银企法四方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帮扶或转入处置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宣传落实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政策,引导一批优质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扩大企业有效需求。20xx年,将完成20xx-20xx年60家企业的股改任务,力争1家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实现直接融资15亿元以上。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信贷或理财资金购买本地优质企业债券,实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有效融合。

(二)加快风险企业处置,切实做好整合重组工作。一是对帮扶无效或严重资不抵债的“植物”企业,探索资产快速处置新方法,积极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良贷款的处置,确保一批“植物”企业销号。二是对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风险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方案,采取债转股、打包拍卖、承载式重组、破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落实好企业整合重组优惠政策,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务清偿率。三是总结并推广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企业风险化解中的典型案例,指导各镇街做好出险企业帮扶处置工作,通过银企协调、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资产简易快速处置办法等方式,使出险企业的帮扶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诚信教育宣传,坚决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宣传防范金融风险,做好诚信教育,指导重点镇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风险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持续营造打击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进小微金融发展。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观经济条件、自身的实际状况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其“量身定做”创新型金融产品,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二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工作,积极落实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小微金融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加快乐清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四)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鼓励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二是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健经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核销机制,规范不良资产核销处置行为,提高新型金融组织资产质量,促进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引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风险。

(五)扎实推进《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一是深入推进备案登记工作。积极梳理联系场外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包括信贷服务中介(P2P)、理财信息服务企业等,引导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指导。督促借贷中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台帐和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和报表报送事项,建立信息披露和保密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各类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探索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业务创新。积极借鉴各地先进做法,探索适合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发展的创新业务,实现中心收支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完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理顺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建立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由金融办、工商、公安和银监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三是加强对新型金融模式的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的作用,对诸如P2P、众筹等目前法律法规尚处空白,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监管办法的新型金融模式加强跟踪监测,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