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以下是皮皮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供您参考。
20xx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一:
一、环境质量居优。
县出境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优,100%达到Ⅲ类水以上考核要求,Ⅰ、Ⅱ类水占比达到99.2%;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6%,PM2.5均值29ug/m3,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乡镇交接断面水质除6、7月份外,其余10个月合格率100%,全市最高;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在全省90个县中排名第二。
二、生态文明建设。
成功争取国家环保部的国家公园试点,率先完成《开化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和《开化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划定生态红线,完善环境准入机制和明确负面清单;制定实施《开化生态文明县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级生态乡镇全覆盖。
三、实施“河长制”。
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县级、乡(镇)级和村级“河长”共计289名。主要河流分别由9位县领导担任河长,并设置相应的责任部门,沿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镇级河长,明确河长责任。流域设立河长公示牌。
四、监管能力智能化。
启动“智慧环保”建设,建设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PM2.5)自动监测站,新增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15家、4家省控以上企业全部安装刷卡排污系统,建设3家危险固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同时,推进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控监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五、建立环境经济制度。
运用市场化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开化县排污权指标差别化市场化管理实施意见》,完成50家重点排污企业排污总量核定和“一企一档”建设工作,收缴企业初始排污权使用费200余万元。
六、全力治理水环境。
关停水污染企业20家,整治提升36家企业,取缔淘汰产业小加工生产作坊15家;完成5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提升,出水水质已达到一级A标准,新建截污管网20.81公里,污水收集处置率达90%。
七、综合防治大气污染。
制定实施《开化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开化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xx年),建立《开化县大气污染应急预案》。落实“广场问政”群众意见,提前完成通利照明和华民活性炭等2家企业的关停,完成合成材料和华康药业两家企业35吨锅炉整改;划定了城区道路黄标车限行区域,发放绿标17400余份,淘汰黄标车740辆.全面完成27座加油站油气改造工作,车用汽油执行国IV标准。
八、严格项目准入。
严格执行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发展导向,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议“两评”相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累计否决10个项目9亿元投资。
九、强化环境执法。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污染行为实行零容忍。20xx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次,检查企业80余家,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起,处罚金额50余万元,征收排污费220.7万元。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共调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79件,办结率100%。
十、深入生态环保宣传。
举办我县首届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班,充分利用县“5.5”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举办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新《环保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20xx余份,利用@生态开化腾讯官方微博、《今日开化》专题解读新法法条、亮点。
20xx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二:
镇环保所自成立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环保局的关心支持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牢牢把握“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镇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创新机制、严格管理、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今年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把环境监管与优质服务融为一体。
对于环境监管中出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足实际,主动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其进行整改。对一些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主动上门指导完善,并帮助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使之重新达标排放。
二、取缔境内个体土小企业
土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能源消耗高,无任何治污设施,生产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并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威胁水源地安全,群众反应强烈。根据工作实际,在区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年内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对土小企业进行查处,铲除、清理部分顽固户的生产设备,严厉打击土小企业的嚣张气焰,取得明显对的成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土小”企业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和清理“土小”企业的重要性。对顶风而上的,由镇政府联合环保、公安、国土、供电、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清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气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监管,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根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及区城管局围挡新标准,《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的工作要求,我镇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抓落实。
(一)基本情况。我镇目前现有施工工地13个,其中开工工地有7个,停工工地6个。我镇辖区内绝大多数施工工地未能达到石家庄市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已要求各项目单位进行整改。
(二)治理情况。镇政府、住建局召集13个项目单位负责人召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进行整改;西兆通镇政府与各个项目单位签订了扬尘治理承诺书。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整治方案与施工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联系方式,统计完毕,并已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由镇城建办(环保所)牵头组织人员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按照巡查监管制度,镇城建办(环保所)每日进行巡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工程,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区,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长安区20xx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大禁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条幅、标语、宣传车、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渠道和禁烧秸秆的意义。各村由村委书记指定专人进行广播,每天早、中、晚进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暨禁烧宣传。镇、村两级组织宣传车,巡回于各村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强化宣传效果,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镇秸秆禁烧办公室对禁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向区秸秆办和督导组按时报告收割进度和禁烧工作信息。截至目前,我镇总共出动巡查人员5000余人次,车辆500余辆次,张贴公告2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张贴大、小标语400余条。
20xx年工作计划
一、打击土小企业方面
继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上级环保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同时继续以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面
(一)以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以意识转变促行为转变为目标,继续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在全镇营造“搞好环境卫生,全靠你我他”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以目标责任管理为手段,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的意识感、责任感、紧迫感。
(三)坚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除河边、路边、沟边、机关院落及学校的卫生死角。
(四)进一步加强镇域内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一是采取听证于民、群策群力的办法,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场镇管理机制。二是针对“六乱”现象,加大对乱停乱放、出摊占道、广告乱贴乱挂、垃圾乱扔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提升集镇环境形象。三是加大“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力度,确保镇区整体面貌得到全面有效改善。四是继续加强对全镇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巡查、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三、工地扬尘防治方面
加强对镇域内各个工地的巡查、监管工作,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联合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违反扬尘治理规定和整改不到位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夏、秋防火方面
继续以各种媒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三级网络对各村(居)防火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把控。
20xx年环保工作年终总结三: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以党的xx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环保决策,着力创新环保改革,强化环境调控,深化污染治理,严格环境监管,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联合发改、经信等14个部门,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xx-20xx)》,部署推进27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要求。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8个方面共49项改革和强化管理措施,作为环保系统改革创新的总纲性文件。20xx年重点推进了25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三个方面:
——改革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26个主要部门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成立了督查协调科,全面强化环境统筹协调管理。创新“个性化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环保责任考核、排污总量考核制度,有效加强环保统筹管理的政策设计。创新“污染通量”考核评价机制,在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试点推行“河长制”。配合城管部门,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为试点,推行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改革创新环保政策制度。开展第三轮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1项、管理事项1项,转移管理事项1项,委托管理2项。累计取消行政审批13项,审批事项压减率达68.4%;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纳入试点的68个项目已完成审核38项;实行商事主体环保业务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年度评比考核制度,商事主体环保审批率由年初57%提高到97.2%;制订实施豁免环评、简化环评管理办法,实行登记表项目备案制,制定《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推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改革创新企业环保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服务型环保监管、环境责任保险、环保前端服务试点、环境监测社会化等多项改革创新工作,环保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
(二)全力保障环境质量改善提高。
以实施“五个行动计划”为抓手,一年来共印发实施了68份工作部署文件,大力深化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水、大气、重金属、固体废物、农村环境等污染整治,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提高。全市水环境质量呈现稳步改善态势,东莞运河、水库、河涌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xx年大气污染物除O3外浓度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PM10年均浓度值比20xx年分别下降了6.3%、7.7%,在气候条件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仍全面达到省对我市考核目标要求;噪声环境持续保护稳定。
——推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制订实施《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省下达的153项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全面实施禁燃区管理,禁燃区面积达124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50.7%,禁燃区内241台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基本完成改造治理;组织开展“环保为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餐饮油烟、VOC污染、城市扬尘和小锅炉整治,实施65蒸吨燃煤机组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共完成治理项目20xx个。全面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市实现国IV柴油、国Ⅴ汽油油品供应升级。实施了第四阶段环保限行管理,限行范围扩大到环城路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7.33万辆,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6.92万辆淘汰任务和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目标。建成4个空气监测子站,超额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目标,形成城乡一体化覆盖的“14+1”大气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了PM2.5污染特征监测研究,修订完善了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保卫战,取得良好效果,11-12月空气达标天数同比上升29.3个百分点。
——推进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政府批准。完成20xx年度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联合水务部门制定《内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技术指引》,全市完成内河涌整治11条。同时,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石马河整治方面:企业关闭淘汰21家、搬迁整治7家、清洁生产100家、115家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至65%以上,2家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开工,流域7镇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完成1家垃圾处理场整治;茅洲河整治方面:完成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已确定选址和完成勘察,人民涌综合整治全面启动;水乡经济区整治方面:制定实施了水乡经济区非法畜禽养殖业、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以及水乡工业排污监管等方案。启动91家“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整治工作,其中57家造纸企业有34家签订关停协议(11家已停产)。
——推进实施重金属污染整治行动。制订实施了《20xx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81家电镀企业有50家完成提标治理任务,5家铅蓄电池企业搬迁关闭2家,148家涉重金属企业完成台账建设和更新,38家涉重企业有35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完成4个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1个环境监察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推进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东莞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申报管理制度,申报企业总数2048家,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782家危废重点监管源和10家危废经营单位通过规范化管理验收。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垃圾焚烧飞灰、严控废物、“地沟油”、进口废物、剧毒、重金属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企业4889家次。严格执行“七不准、七承诺”,制订5项管理规范,强化危废转移审批管理,114家重点企业实行网上按月申报管理,全年完成跨市转移审批1812份、市内转移备案1666份、核发转移联单29081份。在此基础上,推动恒建、裕丰、和利等危废经营单位扩项扩建,其中: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和利扩建项目)已落实用地,恒建扩建环评已上报省环保技术中心审核。加强医疗废物管理,2160家医疗单位实现统一收集处理,综合性和社区医疗覆盖率达100%,其他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95%。
——推进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制订实施了《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全面规范畜禽养殖。会同城管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厂(场)整治,加强环境监管。组织编制《东莞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对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石碣镇农田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
(三)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以“两创”,即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为契机,强化环保统筹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合力,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市18个镇创建成为国家、省生态镇,478个村(社区)创建成为生态村(社区)。初步核算预计能够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市。围绕生态市创建工程,开展标识征集比赛,确定创建国家生态市标识。加强统筹、督办和协调工作,至年底,119项国家生态市创建重点工程完成78项,完成率为65%。大力推进基层创建,东坑、望牛墩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56个村(社区)创建为市级生态村(社区),生态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0.6%。
——推动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市。在示范市创建方面:围绕创建目标,向市政府专题报送情况分析报告,制定了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实施项目分工方案、脱硫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职责,为顺利推进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减排考核方面:顺利完成20xx年污染减排考核,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分别为5.6%、4.07%、5.2%和8.7%,完成了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考核结果为优秀。大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纳入省考核的21项20xx年度减排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改造,编制实施了《东莞市热电联产供热规划》,国家责任书项目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工程已全面启动,中堂大唐华银、中电新能源、东莞通明、谢岗华能等4个项目已全面开展前期工作。
——推动社会环境文化建设。举行了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开展了中小学生环保征文比赛、“环境小记者”公益环保夏令营、户外清洁日、科普讲座进校园、环境文化节、环保摄影、环保公益徒步、《环保法》巡回宣传等活动,参与人数总计达8万多人次。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创新开展了学校环保辅导员试点、“环保小卫士”评选、环保儿童剧巡演等活动。加强媒体舆论宣传,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沟通会18次,发布新闻材料285篇,媒体刊发环保新闻900多篇,“东莞环保”官方微博编发信息750多条,创新开展“广播微环保”品牌宣传活动,淘汰黄标车视频宣传活动,全方位打造立体宣传网络,全面推进环境文化建设。
(四)全面加强企业排污监督管理。
以转变职能为抓手,强化“环保为民”理念,强化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保护。同时,着力建立服务与监管并重的环保管理模式,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环保局20xx—20xx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先进集体”。20xx年被评为市直单位年度工作优秀单位(经济类)和环境保护“单打冠军”。
——加强环保审批管理。全年共审批环评14644项,其中:省市重点项目164项完成审批144项,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产业政策项目1152项。审批辐射项目82项。完成 “三同时”验收13030宗。核发排污许可证1373份、《辐射安全许可证》92份。开征排污单位20xx户,排污费开征金额为5063.09万元,入库金额5132.72万元。
——加强污染企业治理。完成全市151家电镀、印染、制革企业原地保留审查,全市重点污染企业由1252家压减至607家。基本建成7个环保专业基地并具备承接企业搬迁入园条件,入园企业总数达142家。中堂造纸基地北海仔清淤整治工程已完成。全市火电(沙角电厂群10台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和取消旁路。49台燃煤机组完成烟尘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8家自备电厂企业完成脱硫DCS系统建设。全市4家玻璃生产企业9条生产线有7条完成油改气、6条完成烟气脱硝。9家造纸企业的21台热电联产机组提前完成烟气脱硝。10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验收。731家餐饮企业、399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012个建筑工地、9个码头堆场、51个工业堆场完成废气、扬尘等治理。
——加强企业环境执法。全面启动和推行环保移动执法。开展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第二期招标。60家涉放射源企业建成在线监控系统,10家企业完成工况过程在线监控试点,76家企业通过应急预案备案(累计达256家),22家企业参加环境责任保险。组织开展了13次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12个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妥善处置29起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理了虎门环保基地A区、长安环保基地A区等群体性环境事件。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2925人次,检查企业34288家次,分别增长9.49%和15.27%。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47宗,罚款金额6598万元,分别增长17.8%和6.6%。发出行政命令2265份,申请强制执行1678宗,分别同比增长20.86%和54.37%。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刑犯罪案件12宗。全年受理信访投诉16517宗,办结15856宗,办结率96 %。
(五)全方位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根据省、市的部署,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集“四风”问题,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真抓真改,取得良好效果,有效树立了环保形象,得到市委实践办、督导组的高度评价。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制定完善了“两方案一计划”,其中:班子整改事项37项,班子个人整改事项65项,制度建设事项58项。
——着力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对“文山会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控制文件、会议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加强督查督办,成立督查协调科专抓工作落实,实行重点工作月度检查、定期通报机制。同时,完善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年终个人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考核导向作用,以实际效果评价工作,促工作有效落实。
——着力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建立实行“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干部信访包案”、“班子成员定期下访企业”、“班子成员信访接访”、“班子成员分片督导”等制度,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累计走访企业1440余家次,帮助解决企业问题170多宗。
——着力克服和纠正享乐主义。全面树立“环保为民”宗旨观念,全面强化担责意识,大力推进环保改革创新,着力重塑环保新形象。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东莞监狱参观,发放廉政辅导教材,发送廉洁提示短信,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整治庸懒散奢,明查暗访检查制度化,全年组织暗访18次。实行业务监督检查制度、主要业务末位约谈制度,对6名环保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
——着力克服和纠正奢靡之风。开展工作和生活待遇专项检查,深入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办公用房,制定实施《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车管理,推行机关节能。接待、公车、办公节能等经费均实现压减。
过去一年,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当前全市环保工作依然比较严峻:一是环境质量达标形势严峻,空气环境质量与新标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地表水污染仍然严重,整治工作需进一步抓紧加快;二是污染减排压力巨大,前四年,预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92.4%、66.3%、67.6%和70.9%,在减排潜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完成减排任务尤其是节能减排示范市超20%削减的要求,十分艰巨;三是环保改革创新需加大力度,相关环保改革措施进展较慢,运用市场机制、科技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仍然不足,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研究不够,影响环保改革成效。四是随着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监管重心的下移,环境信访维稳以及基层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都面临较大的压力。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是收官之年。在新的一年,全市环保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环保法治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环保工作部署,全面强化“环保为民”宗旨,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保法治,纵深推进环境治理,推动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力塑造环保新形象。
(一)实现四个目标。
1.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45万吨、1.81万吨、9.51万吨和14.38万吨以内,对比20xx年分别削减20.9%、22%、30.6%和29.2%。
2.实现创模复检目标。全面分析、落实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各项指标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创模复检,夯实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基础。
3.实现黄标车淘汰目标。全面落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全面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其中20xx-20xx年要淘汰黄标车总数达13.84万辆。
4.实现环境质量目标。根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等要求,20xx年底,石马河水质基本达到IV类、茅洲河水质得到全面改善;全市SO2 、NO2 、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O3和PM2.5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强四项管理。
1.优化环保调控作用。坚持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导、调控、服务作用。一是选择1-2个镇街试行区域规划环评管理,通过编制覆盖全镇(街道)的规划环评,明确土地用途、功能分区、环境标准、环境容量、环保准入等管控措施,促进全面科学发展。二是在区域规划环评的基础上,全面优化环保审批管理,大力推行登记备案、简化环评等措施,全面提升环保审批、管理效率。三是继续加强重点项目的环保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2.深化环保改革创新。20xx年,重点推进生态补偿制度、镇街排污总量指标有偿调配制度、第三方污染治理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制度创新工作,加强数字环保、大气环境污染预警预报体系等建设,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3.强化环保法治管理。全面落实xx届四中全会加强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结合20xx年新《环保法》全面实施的契机,全面加强法治环保建设。一是完善健全环保执法体制机制,针对新《环保法》赋予的环保查封和扣押、按日连续处罚、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限产、停产整治等权限,制订完善相关执法规范,从严执法。二是严打环境刑事违法行为,继续贯彻落实“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按照“一个都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全面提升环保执法威慑力。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和稽查。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及维稳工作,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是当前环保管控的重点方面,凡违规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就构成刑事责任,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是我市环保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20xx年重点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加快推进沙田立沙岛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推动全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中心建设,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扩项扩建,协调解决麻涌裕丰化建、长绿、顺昌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搬迁问题。联合城管部门,推进研究解决地沟油、餐厨垃圾等规范处置工作。同时,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深化四项整治。
1.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一是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继续推进工业锅炉、VOC、餐饮油烟、扬尘等“环保为民”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三是积极采取补助鼓励、环保限行、政府示范、强制注销等手段,全面淘汰黄标车,确保年底全面淘汰全市黄标车;四是逐步扩大环保限行区域,20xx年底实现全市禁行黄标车;五是全面推行锅炉台帐管理,对原地保留的大型企业锅炉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进行技术改造;六是全力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争取麻涌新沙港、中堂大唐华银、中电新能源、东莞通明、谢岗华能等5个项目基本建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
2.深化水污染治理。一是总结“河长制”试点经验,将“河长制”实施范围扩大到寒溪河流域、东引运河流域。二是全面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深入推进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治理,确保如期实现水质改善目标。三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水库集雨区范围的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引导企业搬迁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四是严格落实执行畜禽养殖区划管理,严控畜禽养殖污染。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推进“两高一低”退出整治,全面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整治。二是继续部署开展无证照污染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优化、净化市场环境,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三是继续推进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提升环保专业基地的管控水平,引导重污染企业集中建设、集中治理。四是推动漂染、印花企业按照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进行提标改造。五是继续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环保水平。
4.深化土壤污染治理。制定实施《东莞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水乡经济区为试点,全面开展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以及石碣镇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
(四)强化四项保障。
1.强化环保考核。以实施环保责任考核、总量减排考核、河长制考核为主要抓手,全面落实各镇街(园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责任和分工,定期督查督办,实行第三方评估,以考核手段凝聚推动环保工作合力,促进环保目标实现。
2.强化科学决策。认真总结环保规划实施情况,全面开展“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环保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强化社会监管。深入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环保自觉意识和环保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平台,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畅通公众环保诉求反映渠道,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违法监督,举报违法行为。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团结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4.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环保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内设科室。完善党员干部定期轮岗、进修培养、选拔任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建立全市环保队伍定期培训工作计划,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抓好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