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___市___有限公司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批复
____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报告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你公司章程、财务制度、开办资金、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执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基本合格,结合我区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公司地址:_____,法人代表:_______。职业中介许可期限二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你公司须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后方可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你公司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的,我局将取消经营资格;
三、今后你公司变更地址、经营范围,更换法人代表等都必须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