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特组字〔〕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组字〔〕5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察对象
科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下级正职;
(三)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基层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杜绝不正之风,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
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在全乡范围内公布。
(二)组织考察
1、组成考察组
由乡党委确定2名以上同志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组长应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纪委、组工干部组成。
2、考察预告
考察前3天在全乡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3、实施考察
(1)资格审查。
对考察对象近3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考察。
(2)民主测评。
由全乡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评价要素进行量化打分。
(3)个别谈话。
由考察组对拟推荐的科级后备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谈话。
(4)考察对象面谈。
(5)撰写考察报告。
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写出考察报告。
(6)考察结果审定。
考察组向乡党委汇报考察情况,乡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审定。
4、考察公示
综合评定后,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姓名、现任职务、出生年月、综合评定分值、推荐意向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5、确定人选
乡党委确定考察对象,收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