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为官不为”十个方面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7月14日,局党组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为官不为”整治活动,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5日,召开“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动员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文传达学习了州委《德宏州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接着开展了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局长谷忠寿指出,此次整治活动要结合民政实际,把“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三个方面纳入治理重点。通过“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本级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全局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州委的部署要求,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扎扎实实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列出详细专项整治清单,为专项整治工作打牢了基础。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实施细则》等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针对学习理论不深入、学习业务不系统、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遇事担当不足、奉献精神不足,有“私心”、工作中时有畏难情绪等问题。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结果。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改进不足、着力解决问题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德宏州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自觉抵制“为官不为”倾向,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党组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民政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时时刻刻做到自查、自警、自省、自励,加强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及焦裕禄、杨善洲精神,倡导节俭办事,节俭生活,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