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关于申请拨付工作补助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为大力推动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我镇集中人力、物力,积极做好浯一村、太岭村土地开发地块的清表、调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土地开发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通知》(莲府办字【20xx】101号)文件精神,“给予乡镇清表、调查、矛盾调处等前期工作经费补助1200元/亩”的规定,我镇此次新增耕地1237亩(浯一村二期848亩,太岭村389亩),工作补助经费1480000元,已拨付300000元,还有工作补助经费1180000元。
鉴于目前我镇资金严重短缺,运转困难,恳请及时拨付。
妥否,请批示。
20xx年11月23日
范文二
关于申请企业发展资金扶持的请示
区政府:
三明绿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xx年开始,在我镇上街村开展生态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建设,项目按照农业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推进建设,打造出集农业生产、休闲体验、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地,并促进了一千多亩土地流转,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目前该项目已投入6000多万元,开展道路硬化、沟渠、节水灌溉和钢架大棚等农业、水利、旅游和景观建设。下一阶段计划计划投资3亿元,建设会议中心、酒店式公寓、水上乐园、青少年科普基地和农村传统展示厅。
该公司在20xx年度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及重大项目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三明市财政局 中共三明市委农办关于下达20xx年度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竞赛活动考评奖励资金20万元,但由于该公司前期投入资金大,项目推进还需增加投入,目前该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情况,希望上级给予政府资金扶持,确保项目能够发展好、建设好。
特此请示,请予以批复!
梅列区洋溪镇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6日
范文三
关于拨付宣传费等专项资金的请示
沧州市财政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档次、出品位。目前,上半年已过去,我局急需以下几项专项资金:
一、宣传专项资金20万元。通过设立报纸专版、自办《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杂志、城管执法漫画宣传图片、电视宣传广告、站台广告宣传、执法宣传车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城管工作进展情况。以上工作需要宣传资金20万元。
二、办公设备资金10万元。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在办公楼安装了安全监控设备,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需资金10万元。
三、市政公用管理费20万元。20xx年10月城市管理局成立,一直担负着市市政公用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此外还承担燃气、供排水、供暖等公用企业管理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各县(市、区)城管督导省住建厅交办任务等工作。共需资金20万元。
以上各项资金共需50万元,请予拨付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