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责任人(单位 )
主要内容
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申请人
递交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对照党章有关党员标准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衡量自己,指出自己的优点、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并表明自己真诚的入党愿望和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支部书记或委员
及时找入党申请人谈话,提出要求
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吸收申请人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析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推荐申请入党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
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有计划地安排进党校学习。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及相关教育活动。
培养联系人
定期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做好谈话记要。
入党积极分子
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提交书面思想汇报。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考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论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对发展对象的确定
共青团组织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推优
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情况;全面分析党内外群众意见。初步拟定发展对象名单
召开群众座谈会,全面听取对拟定发展对象的意见
政审。正式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
写出自传
预备党员的接收(前期准备工作)
党委(总支)、组织部
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发展党员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等。预审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
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组织指定)。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入党介绍人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支委会
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大会)
党支部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学生学习情况,教职工履行本职工作表现、政审结论等。3、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个人经历等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5、发展对象对大家所提意见表态。6、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表决。
公示
党支部
设立公示栏,对公示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时间、政审结果、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及培养联系人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7天。
谈话和审批
党委(总支)
指派党委委员和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委员和组织员
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党委(总支)
召开委员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决议。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
党委(总支)
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预备党员
1、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2、参加入党宣誓仪式。3、参加党校举办的预备党员培训班。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党支部
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察,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
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期小结
党支部
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支委会
审查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支部大会
1、讨论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改正吸收预备党员时提出的缺点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2、表决通过。
党委(总支)
1、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批。
2、签署审批意见。
3、开具《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在党内宣布,并通知党员本人。
4、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及时归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