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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商标审查准则、外文商标审查标准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勋章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一、显著性审查

(一)仅以一个或两个标准印刷字体的拉丁字母构成的无含义商标,因过于简单,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的除外);

B MX

但下列情况不在此限:

1、有含义的商标:

ON MY NO

2、数字+字母构成的商标(与行业特点发生冲突的除外,如表示型号、质量等级(3A)的);

U2 4U F-1 3M

3、一个或两个字母加上其他符号构成的商标;

…T…    …M…    J!

MX

A+B    A&B  

(二)非标准印刷字体的字母,或者三个以上的字母组成的商标具有显著性,可以注册;

例:ABC

(三)过于复杂的文字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例:(MIT DER QUALITAT VON HENKEL)

(四)仅由贸易场所的普通名称作为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例:MARKET(意译:市场) 

SHOP(意译:商店)

但带有显著部分的不在此限:

例:SCHAFER SHOP

(五)仅由企业的组织形式或企业名称中公知公用部分构成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例:COMPANY(意译:公司)

INC.(意译:有限公司)

STUDIO(意译:工作室)

CLUB(意译:俱乐部)

但带有显著部分的不在此限:

例:IRWIN SEALING COMPANY

YOSBITAKEINC.

(六)仅由常用于商贸中的语言或标志构成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例:BRAND(意译:牌)

COLLECTION(系列)

SYSTEM(系统)

但带有显著部分的不在此限:

RIVERBRAND(意译:江河牌)

(七)非独创性的广告用语,或描述商品或服务的某些特点的用语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例:LET'S MAKE IT BETTER(意译:让我们做得更好)

WE TAKE IT PERSONALLY(意译:我们亲自做)

但独创性的广告用语,或含有其他显著部分的不受此限:

例:BROTHER AT YOUR SIDE(意译:兄弟在你身边)

(八)表示行业或技术标准的文字构成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例:MP3(商品:音像设备)

I.S.O.9002(商品:化工原料)

二、禁用条款审查

(一)国名的全称、简称或缩写,或与国名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例:ALLEMAGNE(意译:德国)

U.S.A.(意译:美国)

(二)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或与其简称、缩写相同的,禁用为商标:

例:BENELUX(意译:比荷卢经济联盟)

WTO(意译:世界贸易组织)

(三)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及与国际局提请我国保护的有关标志相同或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例:ALADI

(四)仅由本商品或服务的能用名称构成的文字禁用为商标:

例:CSNTROL SYSTEMS(意译:控制系统)

TRADEMARK SERVICE(意译:商标事务所)

但带有显著部分的不受此限:

例:TAU CERAMICA (意译:TAU/陶瓷)(商品:陶瓷)

VACATION SERVICES INVESTMENT(意译:VSI/假期服务投资)(服务:资本投资)

(五)仅仅直接表示本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的文字,禁用为商标:

1、表示质量的(即使带有其他显著部分也不予核准注册):

例:SUPER(意译:超级)(商品:茶)

ADVANCED SERVICES(意译:先进服务)(服务:金融)

2、表示原料的:

例:PURE COTTON (意译:纯棉)(商品:服装)

ALL WHEAT (意译:全麦)(商品:面包)

3、表示功能或用途的:

例:PRESSURE CONTACT(意译:压力接触)(商品:血压计)

SPRAY&WASH(意译:喷洗)(商品:洗涤剂)

但带有其他显著部分的不在此限:

例:PRITT CORRECT-IT(意译:修正它)(商品:修正液)

4、表示商品型号的:

例:C2588(商品:移动电话)

WNG1-0.7-AIII(商品:卧式内燃固定炉排)

但带有其他显著部分的不在此限:

例:HYUNDAJ H 100

5、表示商品颜色的:

例:GREEN(意译:绿色)(服务:餐饮)

RED(意译:红色)(商品:唇膏)

但带有其他显著部分或用在与颜色无关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不在此限:

例:BLACK MAGIC(意译:黑色魔力)(商品:服装)

THE BLUE (意译:兰色)(服务:餐饮)

6、表示价格的:

例:24USD(意:24美元)(商品:T恤)

7、表示服务内容和范围的:

例:FIRST BUSINESS TRAVEL INTERNATIONAL(意译:第一国际商务旅游)(服务:旅游安排)

8、表示特定消费者的:

例:BABY(意译:婴儿)(商品:婴儿食品)

WOMEN(意译:女人)(商品:服务)

但带有其他显著部分的不受此限:

例:阳光女人SUNSHINE WOMEN(意译:阳光女人)(商品:服装)

9、表示其他特点的:

例:NATURAL (意译:天然)(商品:化妆品)

THREE INE ONE (意译:三合一)(商品:香波)

但带有显著部分的不受此限:

例:SOMAT 3IN1(商品:洗涤剂)

(六)具有不良影响的:

(1)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例:NUMBER ONE (意译:第一)

(2)具有政府不良影响的,包括涉及国家党、政、军职务和军衔的:

例:CHAIRMAN MAO(意译:毛主席)

SECRETARY GENERAL (意译:总书记)

COLONEL(意译:上校)

MAJOR GENERAL(意译:少将)

但非军衔序列的除外:

例:GENERAL(意译:将军)

GENERAL SMITH(史密斯将军)

(3)以各国货币的名称或标志做商标的:

例: ROUBLE (意译:卢布)

(4)以宗教派别的名称、偶像做商标,有伤宗教感情的:

例:BUDDHA(意译:佛)

CATHOLIC(意译:天主教)

(5)侵犯名人的姓名权的:

例:BILL CLINTON (意译:比尔 克林顿)

ABRAHAM LINCOLN (意译:亚伯拉汗.林肯)

但本人自己注册、本人授权他人注册、常用的姓名以及已丧失权利的除外:

例:JOHN SMITH (意译:约翰 史密斯)

BEETHOVEN(意译:贝多芬)

(6)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

例:STRIP TEASE (意译:脱衣舞)

OPIUM(意译:鸦片)

(7)用民族或种族名称作为商标,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民族或表示民族特色,或者用在某些商品上具有歧视性:

例:TIBETAN(意译:西藏人)(服务:餐馆)(非西藏申请人)

DARKIE(意译:黑鬼)

ESKIMO(爱斯基摩人)

(七)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

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的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

例:BALL(商品:花卉种子)

(八)以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的:

例:CALIFORNIA(意译:加利福尼亚)

MANHATTAN(意译:曼哈顿)

三、相同、近似商标审查

(一)相同商标:文字商标的读音、含义和字体都相同,且视觉上无法区分的,视为相同商标。

(二)近似商标;文字商标的读音、含义和字形只要其中一个方面近似,判为近似商标。

(1)同一种语言文字,读音、含义相同,字体不同判为近似商标:

EXCELL EXCELL

含义完全相同且是唯一的,即使读音、字形不同也判为近似商标。

例:HIPPOPOTAMUS和RIVER HORSE(意译:河马)

但含义不完全对应的,不判为近似:

例:RABBIT(意译:兔)和HARE(意译:野兔)

EAGLE(意译:鹰)和HAWK(意译:隼)

(2)中、外文词汇常用含义相同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皇冠和CROWN

美人鱼和MERMAID

(3)含义和字形都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

例:COMPETITION(意译:竞争)与COMPETITOR(意译:竞争者)

JET(意译:喷气式飞机)与JET'S(喷气式飞机的)

(4)含义不同或无含义商标,发音和/或字形近似,易造成误认的,判为近似商标

例:DEKA与DEKO

AXCENTRA与EXCENTRA

MOON与MOOM

FIBREX与FIBRE

四、报刊杂志及特殊服务行业商标审查

冠以国家名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商品或服务确实来自该国家或地区的,或者由叙述性文字组成的商标用于特殊行业,如果整体具有识别性,申请人确实属本行业的,可以核准注册,相关商品或服务范围可适当放宽。

(一)报刊、杂志

例:NETGUIDE(意译:网络指南)

WOMEN'S WEEKLY(意译:妇女周刊)

(二)电视台:

例:BTV(意译:北京电视台)

(三)银行:

例:BANK AUSTRIA(奥地利银行)(商品和服务类别:35,36,42)

HOLDERBANK(持有者银行)(商品和服务类别:1,9,17,19,35,36,37,41,42)

(四)航空公司

例:AMERICAN AIRLINES(意译:美国航空公司)(商品和服务类别:14,39)

(五)其他:

例:DEUTSCHE PST(意译:德意志邮政)(商品和服务类别     :6,8,9,16,20,25,28,35,36,38,39,42)

DEUTSCHE TELEKOM(德意志电信)(商品和服务类别:9,14,16,18,25,28,36,37,38,41,42)

五、语言问题

(一)英文和法文构成的商标应确定其有无含义,有含义的应成中文:

例:SILVERSEA(意译:银海)

AMI (意译:朋友)

(二)其他语种构成的商标,明显具有含义的,应译成中文:

例:DEUTSCHE TELEKOM(意译:德意志电信)

NATUR KOSMETIK(意译:天然化妆品)

(三)由常见的几个有含义的外文词汇连成一个整体的,应视为有含义:

例:NETHOTELS(意译:网络旅馆)

TRAVELBOOK(意译:旅行书)

HERBAG(意译:她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