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领导:
我叫,19a出生,现家住XX乡福村,在XX乡校代课,具有《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幼师上岗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等,函授中专毕业,中共党员。从20xx年高中毕业起,在边远贫困山区从教长达20多年。教学成绩名列全乡前茅。按照丽水市(1999)44号文件精神,本人符合招工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20xx年、20xx年学校设立教学成绩进步奖后,庄后完小几名教师中每次都是我获得最多的奖金。近几年学校安排我管理寝室也是成绩显著,并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学生家长也非常满意。因为本人各方面表现好,2019年被乡中心学校党支部吸收为中共党员。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努力加强自身文化修养,坚持参加中师自考,并考取了《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
按照丽水市行署办公室(1999)44好第四条规定,本人完全符合招工条件,恳请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批准招工,帮助我这个特殊弱势者,以圆我终生追求的教师梦!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