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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一)

2019年以来,覃塘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合法、廉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和诚信的行政许可工作原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督查内容,我局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各项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机构人员到位,基础实

一是完善领导小组机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继续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甘伟健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黄安琪同志任行政审批办主任,并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调整充实专项行政审批科人员,明确分管局领导和行政审批办主任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充分授权窗口。以“两集中、两到位”为宗旨,将我局接受承接自治区、贵港市2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行政审批办,然后集中到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2办理,明确窗口首席代表和联络员,对窗口和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二、接受指导主动,认识新

一是领导重视。甘伟健同志组织局办公室业务人员共同研究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单位的工作,贯彻落实近年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贵港市人民政、覃塘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思路。二是服从监督管理。我局窗口首席代表和联络员自觉服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综合窗口值班工作,遵守窗口各项规章制度。三是认真开展自查。按区审改办和绩效考评细则的规定,对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时报送了自查报告,主动接受考核。

三、责任流程落实,职责明

一是明确审批权限。经清理和审核,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项。刻制并启用“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由行政审主任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归口管理,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登录、统一公告的“三统一”制度。三是严格工作要求。即规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否定报备制度、实行首负责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对已审核办结的行政审批项目申请材料,应及时归档,并按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号装订成册,实行一案一卷,并确保资料完整、装订规范、管理有序。

四、效率高信息畅,成效显

一是效率显著提高。截至6月,我局共受理办结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39件,其中,法律援助审查39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0件。办件的相关数据等信息资料全部按要求录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实现了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未发生一起投诉。二是政务公开透明。设立 “覃塘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将全区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在政府门户网和政府统一平台上进行发布,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公开和透明。今年1—6月,发布工作的信息、共计147条。

五、开启动权力清查,有体现

我局积极推进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成立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体系,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保证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依法进行分类管理,清理自查行政职权非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许可类1项,权力清单全面真实,每项行政权力流程编制内容齐全、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操作简捷,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准确无误。 二是精简规范行政权力。建立行政权力精简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新设行政权力事项审核论证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公布制度。三是透明运行行政权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做到“规范到位、公开到位”,对法律援助审查、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证核发、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核发等3项审核办理项目做到审批过程与公开流程一致,审核过程与系统数据同步。并联审核、上下协同、真正落实审核等高效审批功能。做好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的同时,也对我局三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前置环节有偿中介服务事项情况开展了清理,清理结果是我局无有偿中介服务事项产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二)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1、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认真贯彻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主要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上进行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并具体抓好。

2、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做好农业局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完整情况,25个审批事项数,完成率为100%。,2019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没有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含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至2019年继续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项;2019年至2019年无行政审批清理事项(含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重点做好取消下放同步协调发展,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3、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做到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做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到行政审批“三集中,顺应改革、集中授权、编制操作规范的《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专用章,一站式工作。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一是做好“接”,认真制定接收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9]78号)和市农业局将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和种用标准;购销区外一代杂交蚕种备案。以上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种子经营者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农业);购销区外原原种母、原原种、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上述两项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我局按要求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百色市农业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并在百色农业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要求农业局相关股、站认真学习行政审批项目方案。2019年至2019年认真抓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上传数148件。二是做好“管”,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积极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沟通做好对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放置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便于服务对象业务垂询与办理。三是做好“服”,积极为群众服务,急为群众办事之所急,想为群众办事之所想,全方位做好服务,不断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做到勤民、便民、高效、廉洁的为民服务宗旨。

(二)大力规范审批行为

1、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主要从完善“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和强化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与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上进行探索与规范,把工作贯穿入服务窗口中。

2、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即政务服务中心。一是行政审批窗口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悉行政审批业务,按规定设置了AB岗,B岗熟悉电脑操作。在大厅受理、办理涉及到收费方面的按规定在大厅收费窗口办理。农业局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每周星期二轮班,2019年申请、受理和办结食用菌生产许可证1件,咨询数为12人次。2019年收费方面均无。二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从2019年以来,在认真做好“接、管、服”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衔接工作,2019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能及管理工作。局信息股按照“一服务两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认真执行首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四是认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方面,能认真负责将农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平台和百色市农业信息网,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保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网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农业。自开展上传信息工作至今共上传信息累计1200件,仅2019年就上传信息68件。

3、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大担探索推进对现存中介服务的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回头看”重点内容自查工作情况

(一)把握行政审批原则

1、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正确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做到以法律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以绩效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标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有利于促进市场的竞争,降低行政审批之成本,以市场作为行政审批承接截体,以社会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心,以渐进作为市场行政审批改革方式。按照这些原则做好工作。

2、近几年来,农业局认真做好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到取消下放同步协调,无变相审批现象,按上级的要求做好接好下放事项,依法依规评估好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工作。

3、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2019年11月以来,认真(落实)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撰写《农业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自查报告》和《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接、管、放”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推行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切实依法依规抓好抓实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完整设定规范化体系工作。

(二)拿出“权力清单”与理出“责任清单”

1、深刻领会和理解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涵义,学好关于放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与市场的放权,政府内部各部门上下之间的权力下放,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等。关于优化服务就是政府服务,体现在政务服务上,政务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活动。切实做好本单位二张放权清单。

2、2019年6月29日,田办发〔2019〕23号文件即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7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①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部门清理,县权清办审核,县法制办审查、专家组论证并呈报政府审定,已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的保留审批事项清单,清单完整统一,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无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农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2项,对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都进行说明。②责任清单对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均进行了登记和制定出后续监管方案,在监管上做到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与审慎监管。2019年7月编制印发田林县农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汇编。

3、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本单位无自行设立审批事项。并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一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的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即:“购销区外蚕原原母种、原原种和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有(桂政发〔2019〕49号)文件决定取消,有文件依据,同意和执行县xx届人民政府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二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即:“新选育或引进蚕种品种中间试验同意”有(桂政发〔2019〕49号)文件调整为其他权力(备案),有文件依据,同意县权清办规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同意和执行县xx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

(三)自查工作建议

1、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区、市级在扩权强县下放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许可名称都比较大(在全区标准化数据管理平台,区市县目录库中田林县农业局全区统一标准化目录10大项,目录9项,24子项,总数34项),在小县城区域农业政策行政审批很少甚至无人(需要)办理这方面的行政许可。建议我局从咨询服务、农业信息网络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加大力度,搞好服务。

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全区统一使用基础数据V3.0后,对照本级(农业局)承办目录库V3.0,其他相关的农业执法、农业一事一议等事项不准录入,致使农业局几年来在综合窗口只办结件为一件。

三、后续工作

1、进一步学好用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通知精神,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好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各项工作。加强二层机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指导。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要进一步学习相关下放审批知识,明确职责,搞好服务。

2、做好与自治区农业厅、市农业局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各类资料,做好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行政审办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