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
地质遗产地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 南 省 建 设 厅 监制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使用说明 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省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 机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相关装修预算定额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应有监理制度。实行工程监理,将监理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2施工图纸所标明的材料、施工方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19)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技术规范,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篇二
合同编号
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同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一笔一次的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
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广州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广州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19版)的修改版本,自2019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篇三
总编号:————
分类编号:————
庭 居 室 装 饰 装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YZH-96-0207)
工 程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造 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省建设厅监制 修 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队):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 小区(街道) 楼 门号室 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部分包料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造价(大写):
设计费(大写):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5、工程保修期:两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业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
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间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通过甲方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的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应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YHG32-9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友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滑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光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为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据需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会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在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具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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