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咕咕已经五年没见过面了,见面那天,约在了花市旁边的咖啡馆。她顺道拎来了两盆多肉,说是送给我的,一盆叫宫灯玉露,一盆叫霜之朝。
咕咕还开玩笑说,你可得好好给我养着,养得好就证明我们的友谊能长存,养死了我们就得友尽。还是那个古灵精怪的咕咕,老习惯一点都没变。
我想起上大学的时候,跟她一起去逛解放碑。在車上,她跟我打赌,下一站第一个上车的如果是个男人,午饭就她请;如果是个女人,就由我请。我蹭着她的胳膊撒娇,你请,都你请嘛。
咕咕同学坚决不同意,非要一本正经地执行赌约。最后,我不得不请她吃了一份乡村基的套餐。
那时候,常有人在背后说她脑子里总想些不着边际的事。比较著名的黑历史,就是上大二那年,有一天,咕咕看到我们辅导员跟一个女学生在食堂吃饭,态度很亲密,而且辅导员还把自己碗里的荷包蛋给了那个女生。咕咕心下一惊,突然发现师母也来了食堂。于是她二话没说冲到师母面前,硬要拉着她换个地方吃饭。师母搞不清状祝,被咕咕连拖带拽,结果撞上了送汤的食堂大师傅,一个倒栽葱,栽进了那种半人高的不锈钢汤锅里,整个食堂的人都被惊动了。
事后咕咕才知道,那个女学生就是辅导员的侄女,根本不是她以为的什么暧昧关系。
咕咕脑子里那充满戏剧色彩的想象力被同学笑了半年多,不过她倒不在乎,人生如戏嘛,不自己添油加醋,哪够味呢?
所以,咕咕如果喜欢一个男生,她一定不会径直走到对方面前说句“我喜欢你”那么简单。
她会在假期的时候冷不防跑到男生的老家去,摆出一副“我是来旅游”的样子,巴巴地求对方给自己当导游。
她的第一个男朋友就是这样手到擒来的。
咕咕和男友在一起三年多,后来因为工作调动,男友去了深圳。他希望咕咕也能跟自己一起去深圳打拼,可没想到咕咕居然给他描绘了异地恋的美好,最后两个人吵了一架,以分手收场。
他们分手的那天是圣诞节,深夜十点多,咕咕哭着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南滨路找她。我一赶到,就被她拽进了一家酒吧。
咕咕说,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进酒吧。
她说这酒吧门一进,以后再过圣诞节,她就能不记着分手这一茬,只记得眼前的纸醉金迷了。
这次再见到咕咕,她的左手无名指上已经多了一枚闪闪发光的大钻戒。
她结婚了。她和丈夫是在旅途中邂逅的。
之所以会有那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咕咕说,是因为那天她得知,初恋结婚了。
她突然就矫情起来,心想:生活还有诗和远方呢。她便决定去远方散心,操着一口非常不流利的英文报了欧洲十日游。就因为英文不流利,她遇到了麻烦,幸亏有个好心的中国游客帮她解了围。
后来,她跟对方聊起自己旅行的缘由,竟然哭了。她一哭,对方就觉得她简直可爱无敌了。
于是,那位中国游客现在就成了咕咕的丈夫。咕咕说,他就喜欢我这样的。
是啊!他就喜欢我这样的。这八个字简直是幸福的人撒给全世界的狗粮。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觉得你槽点满满,可他就是觉得你光芒万丈。
我是相信奇遇的。
我相信,即便你深陷黑暗,也有人为你掌灯;即便你流落荒岛,也会有人撑船过海,渡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