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他时,全家都反对,可她对任何形式的劝诫都充耳不闻,她是那样爱他,不顾一切。
在她以死相逼下,家人勉强同意了这门婚事。在他那间简陋的单身宿舍里,他们举办了婚礼。用她的话来说,除了她的家人没有来参加婚礼有些遗憾外,她已经很满足了。就这样,二十四岁的她做了他的媳妇。
结婚后的他依然忙碌,每天都骑着那辆破旧的凤凰自行车去工厂上班,车把上挂着她为他准备的午饭。唯一不同的是,他穿上她特地为他准备的白衬衫。确实,白衬衫穿在他的身上,显得格外精神,他放开车把,想象着自己就是只在蓝天上飞翔的白鸽。
白衬衫虽然穿着好看,可是不耐脏,一天下来,他的白衬衫就变成了“灰衬衫”。同事们都取笑他:“你这是穿着龙袍做苦工啊!”回到家里,他对她说:“明天不穿这白衬衫了,还是穿我那件海军蓝吧!”她听了这话有些急了,“不行!脏了我洗,你必须穿,白衬衫多好看,多精神啊!”没有办法,他向来都听她的。
日子就像是天上的白云一样,飘过去一朵,又来了一朵。转眼,他们的爱情结晶就要降生了,在她挺着大肚子的日子里,她都坚持为他洗着白衬衫。她洗的白衬衫既干净又坚挺,每次洗都用牙膏擦领口袖口的污渍。
即使到了她临产的前一天,她依旧为他洗着白衬衫。在产房里昏厥过去的她,为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小天使的皮肤极白。虚弱的她睁开眼,看到他那满是污渍的白衬衫笑着说:“我给你准备了好几件白衬衫,在衣柜里,你把这件换下来,放着,等我回去给你洗!”他的眼湿润了。
有了女儿后的他,工作起来劲头更足,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作为奖励,她依然给他买一件白衬衫,他总是打趣地说:“我是蓝领啊!总是穿得像白领似的。”她的回答还是那么简单:“我就喜欢你穿白衬衫!又帅又精神!”
其实,他的心里一直有着一个理想,那就是有一天成为一名真正的白领。这样,她为他洗的白衬衫就不会一天不到就成灰衬衫了。为此,他天天学习到深夜,恶补文化知识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从一名普通的工人,一步步成长,从技术员到公司的技术组长,最后,在他三十八岁那年,成了我们公司最年轻的副总。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们聊天时,他意味深长地说:“我有今天,和老婆为我准备的白衬衫分不开啊!是她激励了我,让我有了无比顽强的动力,一直走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