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已经很久没有梦到过17岁时喜欢过的男生了。
21岁以后人生转轮开始调到高速挡。考证,实习,在纷繁的人生选项里搜寻可能性,感情匮乏贫瘠,心态胶着得像一摊化不开的水泥。
但莫名地,最近开始频繁想起少年时代希冀过无数次的人。
长着小虎牙的挺拔男孩儿,穿大号球衣,上课铃响起之后默数三秒,他就会厚脸皮抱着篮球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声喊报告。
于是我不自觉养成了数秒的习惯,偷偷地一遍遍复刻这个过程——课间十分钟结束,17岁的年轻孩子們的嬉笑声层层归于落下寂静,穿三厘米中跟皮鞋的女老师推开门在讲台站定。
“三,二,一。”他穿着打湿前襟的球衣,明晃晃站在门口笑。我整个青春时代的心跳声,就在这三秒里震耳欲聋,反复回响。
我后来想,大概我人生中最集中的心动和喜欢,已经在17岁这一年用光了。17岁以后在所有的亲密关系里索取或得到的爱意,都是对那场大型心动的模仿和沿袭。
前几年流行过一个句子,说是年轻时不要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他就会成为你的朱砂痣和白月光,你以后遇到的所有人都会不自觉地被拿来和他对比,而你只能在反复的失落中念念不忘。
我一度笃信这套说辞,直到兜兜转转几年后,17岁喜欢的男孩子站在我面前,说他喜欢我,已经很久。这是我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我以为自己在这样的画面里,可能热泪盈眶,可能喜极而泣——无论如何,这都应该是一个值得雀跃的时刻。
但我没有。他炙热的目光紧盯着我做出反应的时候,我开始焦灼。
我考虑异地的距离,考虑自己独身已久是否能适应亲密关系,考虑双方的兴趣个性,甚至考虑消费习惯,考虑物质差距,在复杂情绪纷至沓来的当下,我突然惊觉:我好像,早已经没那么喜欢他了。
那个我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可以被很多客观因素劝退,已经变成了轻飘飘可以放手的东西。
我想起结束初恋那年,在熟识的姐姐家里号啕大哭,我声色俱厉控诉对方劈腿,边流泪边放狠话说自己今生再也不会和他有一毛钱的交集,哭完又问姐姐,怎么办啊,我觉得我再也不会喜欢别人了。
姐姐就温柔地帮我拿纸巾,说没关系,难过就尽管哭,你以后可能还要在爱情里受很多折磨,但没有一次会比第一次经历它的时候来得刻骨。但你会慢慢长大,你还会爱上很多人,会一点一点明白,爱与恨,不是那么极端的东西。
没有人会永远站在原地。
被小虎牙表白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在脑海里搜索有关他的影像。
我喜欢他什么呢,是喜欢他的笑,还是喜欢他说话的语调,还是喜欢他若有似无看向我的眼神,抑或是,我只是把17岁那年旺盛的喜爱欲,恰好寄托在他的身上而已。
我没想出答案。
人这一生,对一件事,一个人,只会有一次强烈的渴望。
17岁时魂牵梦萦的那个人,20岁再见到只会礼貌地说你好,20岁为之痛郁难当的那个人,25岁想到,会笑自己当年还真的蛮琼瑶。
真正能享受愿望满足的当下,只有迫切想要得到它的时期而已,任何迟到了的心愿达成,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想起前些天梦到的场景,还是高中时代,课间操,小虎牙抱起篮球朝楼下跑,衣角鼓起猎猎的风,17岁的我站在台阶上大声喊他停住,结结巴巴地讲:“×××,我喜欢你很久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能不能先从朋友开始做起?”
他就笑,说好啊,那你过来,跟我站在一起。
我在梦里一步一步朝他走过去,边走边告诉自己:“你看嘛,当年如果像这样勇敢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