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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病人

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要“明辨是非”。但在我看来,医疗行业是最没有“是非”的行业。

不论是江洋大盗,还是人民公仆,生命的价值都是一样的。医生没有选择病人的权力,更没有替天行道的权力。

曾经有个颇有哲思的医学伦理辩题:一个死刑犯被送往刑场执行死刑,却在路上遭遇车祸。此时,医生该怎么做?能否因为死刑犯是将死之人而见死不救?答案是不行。医生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无论如何都要救人,等到死刑犯被救活之后,再执行死刑。

一个忙碌的值班夜,急诊室连续接收了两个有严重外伤的病人。一个是拾荒的中年妇女,她在路边捡拾瓶瓶罐罐时,被超速的车辆拦腰撞上,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心跳与血压。急救无效之后,我们只好宣布她的死亡。

另一位则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者。在撞倒拾荒妇女后,他驾驶的车辆失控冲向路边护栏,整个车身变形,人也被卡在车内动弹不得。病人被送到医院时,全身有多处外伤与骨折,再加上浑身的酒味和胡言乱语,让人分不清他究竟是醉到不省人事,还是头部外伤造成了意识模糊。

我们一边固定这个病人的骨折处,一边脱下他的衣物进行全身伤口检查。他的衣服上混着汗水、血迹,还有充满酒味的呕吐物,刺鼻的臭味让人想靠近都难。或许是因为伤口疼痛,再加上意识不清,他口中的脏话一刻也没停過,甚至试图挥拳攻击医疗人员。大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压制住他,但仍控制不了他口无遮拦地破口大骂。

“酒驾真是糟糕,自己不要命就算了,还连累无辜的人!”大家虽然忙着救人,但是对他的行为实在无法苟同。“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我们要花力气、费资源救这种自寻死路、害人害己的人?”一位被他吐了一身秽物的住院医生忍不住抱怨。

没多久,死者的家属来了,当知道自己的亲人已经惨死轮下时,群情激愤的众人要找肇事者理论,被我们赶紧挡在急救室门外。“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家属隔着铁门对里头大喊。

“你们为什么要保护这种人?”我刚好走出急救室,被愤怒的家属拦下来质问。为避免徒生事端,我什么话也没说,快步离开。

检查结果显示,肇事者有骨盆骨折造成的内出血,于是,我安排了血管造影栓塞治疗。将病人从急救室推往血管造影室的路上,死者的家属又是一阵追打。或许是由于过度悲恸而情绪失控,医护人员也成了他们的迁怒对象。

“这种人让他死掉就算了!”“你们把他救活,根本就是帮凶!”死者家属一句又一句的咒骂,像一把利剑刺进我们的心坎。我们难道是因为站在肇事者这一方才施救的?

有那么一刻,我突然也对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感到迷惘——我为什么要救这个肇事杀人的醉汉?

但我马上恢复了理智。眼前这个病人或许十恶不赦,但我是否有权力替天行道,不去治疗而放任他死亡?显然,我没有这种权力。我只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是正义的仲裁者,更不是法律的执行者。尽管我的是非观念告诉我,此人死有余辜,但我还是必须本着良心,救治这样一个病人。

只是所谓的“良心”,究竟是忠于专业,还是忠于是非?

思绪一转,急促又尖锐的救护车鸣笛划破夜空,救护车前后各有一辆警车开道。虽然病人还没送来,但看到如此大的阵势,在急诊室待命的我们立刻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原来,离医院不远处发生了一起重大社会案件。原本只是酒店客人间的口角之争,在警方到场调解后,竟然演变成警匪枪战。共开了十几枪,双方都有人中枪,均被送到本院治疗。

一名警察虽然身中三枪,但所幸都是肢体上的伤害,没有生命危险。照完X光后,发现其中一颗子弹卡在病人大腿里,造成骨折,因此很快将其交由骨科医生进行手术。

另一个人虽然意识清醒,心跳、血压也还算稳定,但胸口与腹部各有一处弹孔,很明显,子弹已经穿透胸壁与腹壁形成穿刺伤。

“你去帮病人,插32号胸管,我来安排手术。”看完前一个大腿中枪的病人后,我走过来看了这个病人一眼,接着告诉住院医生我的决定。

“放胸管?不用先照X光片?”住院医生对我的处置似乎有点疑虑。

“这是明显的开放性气胸,照与不照X光都不会改变他需要插胸管的事实。”长期以来处理各种外伤的经验,让我几乎已经对各种状况形成了条件反射。

“他目前没有明显的出血性休克,为什么要马上手术?”住院医生接着问我。

“子弹已经穿透腹壁进入腹腔,手术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子弹没有贯穿肠子或其他器官。”在台湾地区以外治疗枪伤经验丰富的医学中心,或许会针对某些特定病人,选择性地实施非手术疗法,先采取保守的治疗与观察,若病情出现变化再进行手术。但在台湾,因为枪伤不普遍,所以,凡是贯穿腹壁的枪伤,几乎都会对病人进行剖腹探查或诊断性腹腔镜手术,以确保子弹对腹腔内器官没有造成伤害。

我走出急救室,向在外面等候的家属说明我的处置方案,以及马上要去手术的决定。陪同的警察大哥知道自己的同事没有大碍,松了一口气。反而是另一方气急败坏,大声指责开枪的警察:“喝酒打架而已,需要开那么多枪吗?出了人命你们怎么负责?”警察不作声,没有和他们争辩。我隐隐约约听到家属说要找媒体与民意代表出面,控诉警方执法过当。

台湾因为有枪支管制,枪伤相对罕见,再加上事件具有新闻性,因此格外引人注目。手术结束后,果然有一群媒体记者围在重症监护病房外等候消息。基于保护病人隐私与不乱发言的原则,我刻意从侧门离开,避开媒体记者,打算等第二天早上由院方开新闻发布会来发布消息。

但当晚枪战的新闻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其中也包含了几则有关质疑警方执法过当的报道,家属声泪俱下地对着镜头表示,他们只是善良的老百姓。

看到新闻的时候,我不禁想,警察为了执行公务而开枪,理论上应该是代表正义的一方,但从家属或舆论“伤者为大”的观点来看,善与恶的界限似乎开始模糊。我想不通这个中的道理,似乎孰善孰恶也不是任何人可以置评的。

第二天早上遇到同事,他问道:“听说昨晚有警匪枪战,你给其中一个中枪的病人做手术,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我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只知道他是我的病人。”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