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田纳西州一位秘鲁移民,在他的居住地拥有6公顷山林。在美国掀起西部淘金热时,他变卖家产举家西迁,在西部买90公顷的土地进行钻探,希望能找到金砂或铁矿。
他一连干了5年,不仅没有找到任何东西,最后连家底也折腾一空,不得已又重返田纳西州。当他回到故地时,发现那儿机器轰鸣,工棚林立,原来被他卖掉的那个山林就是一座金矿,主人正在挖山淘金。如今这座金矿仍在开采,它就是美国有名的门罗金矿。
命运就这样地捉弄人——一心想挖到金子的他卖掉的竟然是金矿,买入的却挖不出金子,如果当初他能守住这片山林,也就守住了这座金矿。可惜的是他没能守住。
把一座金矿拱手送给别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受不住外界的诱惑。当时的美国,西部淘金热似“火山”爆发,对人的诱惑确实很大;二是犯了“灯下黑”的毛病,没有发现自己拥有的这片山林就是一座金矿,如能慧眼识宝,那么,外界的诱惑再大也无济于事。
说实话,在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上,地底下的金矿毕竟少得可怜,拥有一片山林,而这片山林的地底下就是金矿这样的“巧遇”,更属凤毛麟角,能碰上这类好事的人恐怕在一亿人中也没有一人。然而,若由此推而广之,那么,“金矿”则多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拥有自己的“金矿”,(有的只不过尚未被“发现”罢了)。比如做人道理,社会公德,崇高理想;比如你的正直、无私、清白、诚实、助人为乐、不卑不亢;比如你的特长、业务技术、工作岗位、事业目标;比如你的爱好、志向、信念、追求;比如你的朋友、情侣、爱人、家庭……这一切都有可能成为你的一座“金矿”。若能坚定不移地守住这样的“金矿”,无疑是人生之福。拿一个人的正直、无私、清正、廉洁来说,这难道不是一座“金矿”么?守住这座“金矿”,不正是人生之大福么?一些人在外界的诱惑下“出卖”了这座“金矿”,结果得到了什么?一些贪官的可悲下场,不是最好的证明吗?又比如一些被“第三者”乘虚而入,被美色所误的人,不正是因为没有守住“金矿”——“出卖”了自己的爱人、家庭所致么?可见,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金矿”,关键在于能不能慧眼识宝,始终如一地坚守住。就像美国这位秘鲁移民一样,金矿原本是属于他的,结果却没能坚守住,拱手送给了别人。当然,送人的若只是金矿,无非只是失去一次发财的机会,若失去的是金钱买不到的“金矿”,那么,“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大祸临头,乃至招致灭顶之灾也是可能的。人生的这一悲剧在我们周围上演的难道还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