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我呱呱坠地在关中的一个小山村。那是一个贫穷的年代,而我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多了一张嗷嗷待哺的嘴,生活就更加地捉襟见肘。为了多挣工分,刚满月,母亲就扛上锄头下了田,以致于落下了偏头痛的毛病。
父母使出了全身解数,却依然无法满足我们饥肠辘辘的肚子。十二三岁的大姐,上树摘榆钱给我们吃。村周围有不少的榆钱树。大姐一个女孩子,甩掉鞋,光着脚哧溜哧溜几下就能爬到树尖。摘满了小布兜,大姐“嗖”的一声滑下来,抓一把榆钱塞进我流着口水的小嘴里。
父亲在村里的林场,那里伙食比家里的好。我便在哥哥的撺掇下,腆着脸地往那儿跑。林场的伙夫,是一个头发花白的慈祥老头,每回看到我,就悄悄塞一个玉米馒头给我,我把馒头藏在衣服里,装作若无其事地跑出来。等在墙角的哥哥,欣喜地掏出来,先咬一口,这才掰一半给我。
贫穷,使人们把什么都看得很珍惜。我还曾为一堆麦草打过架。那时田里的一切收获,都要经过队里的分配。夏季一完,便分麦草,一家一堆。人工分堆,自然有大有小,我很快发现了较大的一个堆。可我发现黑娃也发现了。黑娃大我两岁,高我一头。“这一堆是我家的。”“是你家的,那你叫看麦草答应不?”
黑娃强词夺理。我自然不怕他,于是,他拔下了我一大撮头发,我抓破了他的鼻子。黑娃见我毫不退缩,捂着鼻子走了。二姐高兴地拉着架子车来拉麦草时,才发现上了一个大当,原来麦草里埋了两个大碌碡。我气得大骂一通,却没有人理我,反而惹得大人哈哈大笑。
那时候,大人吼秦腔、唱乱弹、看皮影,聊以自乐,小孩不是“斗鸡”,就是打沙包,对于此类游戏,我兴趣不高。我喜欢的是看小人书。镇上有一个哑巴,竟有好几百本小人书,逢集就摆摊,看一本2分钱。可以说我一点可怜的零花钱都“孝敬”给了那个哑巴。
为了攒钱,我捡过破烂,挖过草药。日积月累,到四年级时,我有了七八十本小人书。这样,我也想摆摊挣钱。
关中农村,夏忙后有唱平安戏的传统,看戏人蜂拥而至,而那时我恰逢暑假,于是提一个布袋,拿一张塑料纸,跟着唱戏的跑。
摆书摊的第一天就挣了5毛2分钱,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时的5毛2分钱可以咥两碗臊子面外带一个肉夹馍。弟弟对我的收入崇拜得五体投地,一毛钱给他买了两个水煎包后,他就成了我忠实的下属,寸步不离地守着书摊,我却像个腰缠万贯的大老板,意气洋洋地在戏场闲逛。
上初中后,也就到了80年代,全国推行承包责任制,家里分了7亩田,还牵回了一头牛,父母高兴得几夜都睡不着。很快一部分人富了起来,村子有了第一部黑白电视。第一次看电视,把那人院子里挤得满满的。可几天后,那家人不让进了,说要买票,一人一毛。许多人便纷纷偃旗息鼓,有人给了钱,却在钱上写着“李某不要脸,一毛钱一晚”。更有甚者,把屎尿泼在人家门上,让那人苦不堪言。我在那里看过几集《霍元甲》,后来没有钱,也只好作罢。
而今,老家几乎家家都是二层小楼,家里的彩电也是一家比一家大,但坐在家里看电视的大多是妇女和孩子,青壮年都去外面混世界了。
我那时的童年,贫穷得真是让人感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