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从来没有过买房的念头。我念完大学就工作了,开始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外一个城市。我的全部家当就一个行囊,任何时候提起来就可以走。既然能提起来就走,为什么还要赖在同一个地方呢?
在年轻狂野的岁月里,我相信我不会在某处停留太长,而且我也不想停留太长。我确定我的人生将如同一条湍急的河流,跃下高山,冲破平原,消失在海岸线上。而一路上,唯一留下的是那些令人震惊的粼粼波光,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我生在内陆高原,一生向往大海。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靠着桅杆,阳光洒在我满是盐粒的脸上,给我心爱的姑娘写信。我要前往人从来没有抵达过的大陆,看见人从未猎杀过的猛兽,领略他们从未欣赏过的雄奇壮丽景色。而这一切并不是一个有房孑的人能和我一起分享的。
很多年就那么过去了。世界和当初一样宁静,太阳和多年前样升起,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如果你当过勇猛的战士,曾经浴血厮杀,那么你可能知道我在说什么。
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剪去了我的长发,刮掉了我的胡子,可能是厌倦,也可能是短暂的休息,我无声无息地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游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之中,我却发现我失去的并不比我得到的多。得到了不同的人生,意味着你必然失去了相同分量的其他东两,人生精确得像一笔认真计算过的买卖。
我走便了老友的家门口,橘黄色的灯光稳定而温暖。那灯光不会闪烁,我想是因为没风雨的缘故,这种感觉很陌生。更让我感到陌生的是他的小女儿,她躺在婴儿床里,刚刚睡醒的样子,睫毛黑而亮。她只在一瞬间就抓住了我伸出的手指,紧紧的。她就那么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紧紧的。我感觉我透不过气来,我的船从波峰跌到波谷,我在街角旋身躲避车子致命的一撞,那些时候的感觉都不能和这一刻相比。这种感觉也和自己躺在巨石上看蓝天上盘旋的鹰,在起了雾的旷野里裸身走完全不同。我让她的小小摇篮绽放满大朵的鲜花,只有我和她能看得见,她笑得像草叶上滚动的露珠。
我锵过了些什么,在我毅然决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问自己。我是输了还是赢了?我的战利品是否足够令我忽略我所付出的代价?我终于知道:向往天空,就只能在群星中安眠;选择大海,珊瑚就是你永恒的墓床。
人生并没那么多为什么,也没有必要去问自己为什么。森林里有很多道路,有的大路很宽阔,有很多人走过;有的路很狭窄,因为走的人很少。当你选定了一条,最好的办法就是走下上,而不是问自己是否应该从下一个岔口走到另一条路上。你需要极为消楚地认识到一点:一个人永远无法同时领略两条路上的风景。喇嘛阿普曾经在遗言中问他的弟子:满足一千个欲望和征服其中一个,究竟哪一个重要?
我在27岁那年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买来家具,填满空间,觉得有些安静;我跪着擦地,满身的汗水滴下来,觉得这房子终于和我有了某种联系;我打开了我的包,把东西放进柜子;关了门,我突然觉得安宁。于是,我打开所有的窗子,躺在地板上。日光从窗子射进来,我看见尘埃慢慢落在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