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学业繁重,可我心不在书上,于是便买了很多书,用以打发冗长的上课时间。年少轻狂无知,个性十足,世界想怎么转就怎么转,厌恶的人、事“呸”地一声,转身云烟。当时读《麦》,无法给以心灵的震撼,或许我本身就是潇洒不羁的。
大学开始后,太多的不适应,还有一种永远说不清楚却粘在空气里的孤独感。我遇见一个不潇洒的自己,那么令我讨厌、无助。
大二的时候,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毅然搬去了单人公寓,脱离了室友,开始了半独来独往的生活。这时,生活好像非要逼得我去蜕变,一连串的事情找上门来。耐不住孤独的我堕入网恋,晚上没完没了的电话,空虚的大学夜晚借以打发,网恋是不靠谱的,因为孤独而恋爱于自我更是荒谬。后来,网恋无疾而终,只是彼此觉得太不真实了而已,或者彼此当时正值青春。这时,寂寞这个鬼开始慢慢把我吃掉了。上课完的晚上,我酗酒,抽烟,哭泣,暴饮暴食,没有任何原因,只是胸口疼痛,没理由的疼痛。我厌恶生活,一切在我眼中都是一场骗局。我甚至开始自残,割手腕,手上的伤疤至今还在。多少的夜晚,静静的夜,睡不着,站在走廊,遏制跳下去的冲动。
这样的自己,必须要着手处理,我重新拿起书籍寻求慰藉。更要命的事,我竟然读起了跟我有共鸣的书《莲花》《在路上》《麦田里的守望者》,越读越是惨白,21岁的人生,走绝路一般。给自己各种理由去堕落。《麦》里面有一个情景我至今还是很喜欢:主人翁站在酒店的窗,看见对面一对男女在喝酒,然后把酒喷到对方身上。主人翁觉得很下流,但是快乐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下流的。越堕落越快乐,就是我的信条。问题是,我那时从没快乐过。
我在学校呆不住,找借口回家,又呆不住,去旅游吧,旅游回来写了一篇游记,跟《麦》文风相当,一切不顺眼、虚假、呕吐,全世界的格格不入,我快疯了。《麦》给我的心灵归属还有一切生活行为的影响,我的青春都是它。我表现出青春里一个真我。
在某个下午,无聊,去看了班里的足球赛。我看不懂,可是突然,有一道光,划过我的心里。于是,我生活有很多理由可以为“他”明媚。我快乐,有了寄托,只因为他的笑。我慢慢蜕变,想努力去成为更好的。没有烟,酒。期待上课,只为遇见他,每一天都让我期待明天。
生活总是把你折磨地七零八碎,又在你投降时给了你不服输,去战胜一切的理由。给了我理由的他,已经离我远去,可是那天操场的那道光,至今在我心里。现在我,就像朋友说的,很难被什么东西打败,最痛苦的时候,总还有一股劲,必须等到更好的到来。
虚伪的社会,让我厌烦,让每个人都厌烦。现在的我,顺利考上公务员,可是行政场合,勾心斗角,难免力不从心。这两天,总是想起《麦》,却忘记他的名字了。查了好久,我知道我必须再去读一遍,里面有我最真实的自己,在一个人人戴着面壳的场合,我想还是用自己的个性处事,我想我还是会像《麦》一样,在心里说:TMD,我要吐了。我觉得恶心。
假如我真有睿智,我希望用这份睿智去过真性情、善良的生活。让自己至少对得起淋过雨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