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了去争较小的利益,反而损失了更大的利益。
——题记
记得是一个周三,在小区的道路上两辆车正在相向而行,小区的道路本来就窄,再加上路边的停车位,让本来只能通过两辆车的路变得更窄了。
“嘀!”“嘀!”两辆车终于相遇了,“嘀,嘀嘀……”两辆车互不相让,仿佛在对骂,“你怎么搞得,干嘛和我抢道路呀!”“你才是呢,什么人呀!”“你快倒车,赶着去……呀!”“你才是呢!”
两辆车互不相让,喇叭声不断。仿佛两个人在街上对骂,马上就就要打起来一样。“你个不要脸的。”“你才是。”……愈演愈烈。
一辆车开始发动,另一辆也紧随其后。就像两个人已经把手势放出来一样。
“呜——”两辆车几乎同时开动,在前进了不足一米后,只听得一声很刺耳的金属外壳碰撞的声音。好像两个人已经开始动手了。两个人同时推了对方一下。然后,两个人你一下,我一下,对打起来了。最后,两个人一个被打得流鼻血,一个脸上多了两个红手印。
车上的两个司机下了车,开始对骂,“你会不会开车呀!怎么把我车撞成这样!”“你是不是有病呀!把我车后视镜都撞坏了……”仿佛街上打架的两人又对骂起来。“你看看你,把我打得流鼻血,还把我包弄坏了,这爱马仕的包。”“你才要好好看看你,把我的衣服给搞坏,还把我LV的包给弄坏了。”……
就这样,两个人一连对骂了2小时,直到保险公司的员工来了才结束。
其实,何必如此呢?早在一开始,一辆车给另一辆车让开道,两个人不是都可以开心地过了吗?两方都为了争这五分钟,结果恰恰相反。
何必如此“争”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