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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关于读后感800字【三篇】

【篇一】

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读后感2个月的暑假,学校布置了一些作业,让我们读几本好书。对于我来说,我并不怎么喜欢读那些过于乏味的教育性重的书。所以我就选了《简爱》,其实我很早就想读这本小说,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把它读完,借着这个机会,我就去网上读了这本小说。

小说女主人公简爱,对于她,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

而简爱的好友—海伦,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女孩。海伦的忍耐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海伦因小事受鞭罚,简认为这是无法忍受的。她说:“要是他用那个鞭揍我,我会从她手中夺过来,我会当着他的面把它折断。然而海伦却以圣经中的以德报怨,告之以忍耐既然无可避免就非忍受不可,命中该你忍受的事如果你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简惊异而无法理解这种信条,也无法理解和赞同她的宽容,然而她感觉到了海伦是“凭借一种我所看不到的光来考察事物的”

比起简爱的反抗、海伦的忍耐更耐人寻味。

而小说中,简爱与罗切斯特一波三折的爱情,让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在罗切斯特先生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认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和那颗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心灵,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流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的结局很完美,作者美好的生活理想——尊严+爱。如今的社会,为了金钱与地位,大家在穷与富,选择富;爱与不爱,选择不爱,很少有人像简爱那样为了爱情不顾一切。我真的很喜欢简爱的性格,也喜欢这本小说,所以在闲暇之时,希望大家都能抽出时间去阅读。

【篇二】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这些便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

【篇三】

很长时间了,终于把《高老头》这本文学巨著给看完了,《高老头》读后感--钟宪良。说它是文学巨著,自有他的道理。巴尔扎克把一八一九年到一八二零年初的巴黎描绘得栩栩如生,当你捧着这本书阅读着其中人物的各种语言,思想和动作,你就会从这位作者细致的语言中感受到当时巴黎的背景。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所写的《人间喜剧》中的第一部。在我眼里,这个作品是他所写的秀的作品之一。当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我总幼稚的以为这种书给人以无聊的感觉,还没读完就觉得心情压抑,无法再读下去。可是巨著就是有一股莫名的魅力,让我好奇地拿出这本书,并开始阅读,与巴黎当时的人物来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让我也成为当时的一员,去走访巴黎上流社会和一般平民。

既然标题为《高老头》,那本书的主人公自然是高老头不错。作者笔下的高老头是在当时巴黎中罕见的伟大的父亲。他的女儿都是有身份、有身价的伯爵的夫人,她们都已挤进当时巴黎的上流社会。而她们的父亲高老头对这两个女儿特别溺爱,当她们缺钱花的时候,他总是慷慨地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她们,即使已经被她们的贪婪"榨"得自己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他也从不后悔

。他总是自欺欺人,他到死也惦记着他的两个女儿,认为他的女儿是世界上最有孝心的女儿。即使是一个吻、一个握手,他都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从来不是一个人,那两个有孝心的女儿总是陪在他的身边。可是事实呢,那两个女儿在父亲临终前都不能满足父亲的一点点要求,去看看他。而是找出各种理由,托时间,不去看那身无分文的父亲。当我看到此,为那高老头感到无比的怜悯,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爱,换来的却是女儿的冷眼白眼,这算什么?

而这本书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拉斯蒂涅。当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自己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的社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努力学习,要在大学中获得学位,然后赚大钱。但是现实让他改变了对巴黎的最初印象。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而被两个女儿气死;伏脱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子爵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能步步高升"的告诫,让年轻人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择抛弃自己的理想而走入上流社会,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他也埋葬了自己的良心和善良,准备和这个社会挑战,让自己也成为这个上流社会的一分子。

《高老头》的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在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当时巴黎社会的*现象,揭露了金钱对人的巨大的腐蚀力量,以及人与人之间*裸的金钱利益关系,批判了当时巴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行文更是连贯曲折,跌宕起伏,是一部值得一阅的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