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很多书,有《森林报》、《霹雳贝贝》、《淘气包埃米尔》……不过,最让我爱不释手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
埃米尔住在伦纳贝亚小镇里,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让他看起来乖巧又伶俐。可是,实际上,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当读到埃米尔把猪血叩到爸爸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当女佣丽娜牙疼时,埃米尔把她的牙齿绑在马尾上拔牙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太有趣了!
埃米尔虽然做了很多淘气的事,但是我发现,那些都是出于善心。他骗走凶恶得像一只老虎的济贫院女领班后,宴请济贫院所有的孤寡老人;他亲自己的数学老师,理由是:我出于善意。有一次他捡到一只没有父母的快要死去的小猪,他就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那只小猪。埃米尔很勇敢。那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的好朋友阿尔弗雷德生了重病,埃米尔居然能一个人把阿尔弗雷德抱到马上,然后自己爬上马,小小的他深一脚浅一脚地驾着马把他拖向了医院。读到这里,我既感动又担心又崇拜,要是换成了我,我估计没有这个胆量和勇气。
这就是我喜欢的埃米尔,一个可爱、淘气、机灵、勇敢、善良的男孩,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男孩子,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要善良,有一颗温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