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游记》有感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他的作者是吴承恩。其中,这本书讲了一个有惊无险的离奇故事,一位唐朝的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沿途遇到种种劫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九九归一,到达西天取得真经,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书中,大徒弟孙悟空,他机智勇敢,神通广大,有着一双火眼金睛,能看清一些妖怪的真面目,后脑勺上还有三根救命毫毛,只要拔下一根,便可以变成自己想要的东西。二徒弟猪八戒,他憨厚可爱,虽然他好吃懒做,还鼓在一个大肚皮露在外面,背上背着个大耙子,整天称自己是天蓬元帅,但是,遇到师父不见时,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去救师父。三徒弟是沙僧,他老实厚道,行李他全背着,就算已经很累很累了,他也没抱怨过。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一个女子,被孙悟空认了出来,最后化作一阵清风逃走了;第二次变成一个老奶奶,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又被孙悟空认了出来;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找老奶奶和女儿,孙悟空为不让妖精逃走,叫出了山神和土地神,把妖怪团团围住,最后变成了一堆骨头。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本书我也是看了很多遍,很喜欢孙悟空,在师傅遇难时,保护着师父,不让师父受到一点儿伤害。以后,我也要向它学习,勇敢的面对生活,不畏一切困难,还要为他人着想。
评语:文章开头交待得十分清楚,起到总领全文的作用。小作者对书中人物的总结也非常到位,一看就是个”西游迷“。在描写”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时还太过平铺直叙,相信你还能写得更生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