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暑假,我读了《贝丝的快乐农场》不禁思绪万千。以前我讨厌在农场那边生活的人,因为他们平常养牛、养羊,环境特别脏,但是,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以后,就再也不讨厌在农场那边生活的人了,反而还羡慕起那里,想去农场生活呢!
在这本书里,主要写了贝丝在没到帕特尼农场以前,是由哈里特姑婆和弗朗西斯姑姑照顾她。她们疼爱贝丝胜过所有人,全心全意保护她,怕她受到任何伤害,希望她能快乐、强壮、健康地成长,正因为过度的溺爱,养成了贝丝很多缺点:不会独立、变得脆弱、敏感,没有个性,以至失去了自我。而贝丝到了帕特尼农场以后,通过了一段时间的生活,逐渐地改变了她以前的许多缺点,同时也养成了良好的品性。
我一直希望像改变后的贝丝那样有独立性……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早上出去办事,就我一个人在家,我怀着忐忑的心思走出卧室,咦?家里怎么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呢?我突然间想起爸妈出去办事了,顿时感到又无助又害怕,赤着双脚钻进了温暖的被窝里,忽然,我想起了书中的贝丝,一开始,她不也跟我一样吗!我要像贝丝那样学会独立。我鼓起勇气,慢慢地爬了起来,干完了所有的事情。将近中午,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表扬我,说我独立性很强,我得意地笑了,开心地说:“那是因为我有方法,你们不在的时候我就当作你们在,只是不说话而已!”
通过这件事和《贝丝的快乐农场》让我知道什么事不能总依赖老师和家长,自己也要思考,而且要自己学会去做。现在我在家里,就开始安排一个时间作息表:“早上早早地起来,为家人做早餐,中午放学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做午饭,晚上回家写完作业以后帮爸妈清理家里卫生、浇花……跟他们一起聊天。”我感到家里很温馨,很快乐!
今天的我已经学会了独立,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第2篇】
读《贝丝的快乐农场》有感
读完了《贝丝的快乐农场》这本书,我对幸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幸福是陶渊明笔下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自在;幸福是杜甫笔下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奔放;幸福是白居易笔下的“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的流连忘返。在我看来,幸福就是和贝丝一样,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
《贝丝的快乐农场》主要讲述了贝丝还是一个婴儿时,她的父母就去世了,贝丝被她的姑妈收养,姑妈很疼爱她。可是,在一次意外中,姑妈不能再照顾贝丝了,她被送到乡下姨婆家。贝丝再也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但是这种生活让贝丝很快爱上了新生活、新家庭,贝丝生活得很快乐,生活得很幸福。
早晨,我漫步在乡村的小路上,呼吸者新鲜空气,我觉得很幸福;傍晚,在果园里摘下一颗红彤彤的柿子,放入嘴中,我觉得很幸福;晚上,我倚在窗前,喝着饮料,听着音乐,看着满天的星辰和娇美的月亮,我觉得很幸福。
但是,这些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因为幸福是持续时间较长的。我翻开词典,查出“幸福”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幸福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色还能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教久得心情。长长的一段话,我读不懂。到底什么才是幸福呢?后来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幸福就像贝丝一样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好好的生活。
每天晚上,我坐在书桌前写作业时,妈妈则在一旁为我端水,削水果,我觉得很幸福,这是长久的。夏天,爸爸怕他的鼾声打扰我入眠,就悄悄走出空调房,我觉得很幸福,这是长久的。每当姐姐从学校回来时,就带许多资料和辅导书给我,我觉得很幸福,这也是长久的… …这些幸福都是长久的,就像贝丝和她的亲人一起长久地生活在一起那样,都是幸福的……
虽然贝丝从小父母就去世了,但是她还是很幸福。她在姑妈那里得到关爱,她很幸福。她在农场、在姨婆敬爱得到了关爱,她很幸福。贝丝可以上学,可以玩耍,可以在农场里逛逛,可以在山坡上玩耍。贝丝也满足了,她尝到了幸福的味道。
幸福是什么?是满足、是快乐、是甜蜜。幸福是看不见的,是摸不着的。当你触碰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一种爱的味道所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