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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色的夏天》读后感600字

我最近读了一本《蔚蓝色的夏天》。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五年级男孩乐袅和弟弟乐凯个性迥然。哥哥是个“远近闻名”的捣蛋鬼,经常闯祸;弟弟虽然小,但是乖巧懂事。在无拘无束的乡村,他们过着快乐的童年。自从搬到城市之后,一切都不同了。乐袅的穿衣打扮被嘲笑,不标准的普通话被嘲笑,没见过摩天轮也被嘲笑……面对突然的环境转换,乐袅茫然和苦恼过,可他并没有气馁,一直在努力获得认同。蹩脚的普通话遭到嘲笑,乐袅就天天跟着录音带学习,最后赢了同学曹鹏;不想被同学们瞧不起,他就拼命锻炼,在长跑中取得好成绩……最终,乐袅终于适应了校园生活,并赢得了同学们的喜爱。这个夏天,天空分外澄澈。 

他干得最调皮有几件事是:把赵亮打得脚重伤,把耳朵打出了血。我觉得他真像一个捣蛋王。不过最好玩的是他卖掉家里的东西去买西瓜,那是他们做完作业,然后想吃西瓜,可是自己的压岁钱早用完了,就找小凯要钱,恰巧小凯子也用完了压岁钱。只听到门外有老爷爷大声吆喝“收废品了,收废品了”,他听了茅塞顿开,就窜进爸爸妈妈的卧室,拿起爸爸的工具箱,找到一截废铜管和一团旧铝线,可是太轻了,不值几个钱,就找到铝水壶和旧铁锅,铝水壶的底已经黑了,让人看了不想吃饭,后来又找到水瓢,水瓢之中绿莹莹的,已经生绣,老师说生锈的东西吃了有可能会中毒,小凯子阴阻止,但是没用,乐袅自自以为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为借口,把这五样东西当废品卖了,买回一只大西瓜。妈妈回来看到这一幕,连忙抄起扫把扔向他,还骂他是个败家子,罚他不吃一顿饭。关于他们的帮事还有很多,例如:去参加普通话比赛和长跑比赛,带伤出席等等。 

我觉得乐袅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会玩,爱玩,会学习,有骨气,有不服输的劲。我很羡慕他们的童年,羡慕他们在农村的“放养”生活。虽然调皮淘气,但他们身上有许多我们没有的东西,我们要向乐袅学习,学习他不服输的精神,争强好胜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