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生命的法则》。讲的是有一位印地安老人——考什库克什,他坐在雪地上。曾经是部落的一个伟大的首领。现在他已经老的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但是他有一双灵敏的耳朵,什么都能听见。他听到了女儿在追一只狗,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嬉戏声,他的儿子按照家族的习俗把他抛弃在雪地里。他也听到有几只狼正要打算靠近他。他想到他做部落首领的时候的辉煌,那时有吃不完的食物,剩下的食物都扔掉了,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也有过吃不到食物的时候,动物们都跑了,猎不到任何动物,有很多人饿死了。他听到儿狼群离他更近了,他又想到小时候曾和他的朋友亲归目睹了几匹狼把一只老驼鹿咬死的事,那只驼鹿快要死的时候还在挣扎,想用尽自己最后一点力量来和这些恶狼拼搏,果然它用它那沉重的蹄子踢死了一只狼,它再也没有力气了,倒了下去。他在想挣扎又有什么用呢,于是他抱着头埋进了膝盖里。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虽然人类终究不能够避免一死——这本来就是生命的法则。但是我们应该在有限的几十年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自己做到最好。哪怕只剩下一口气,也要挣扎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我们才是没有虚度我们的生命,活的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