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年 5 月 25 日
签定地点:太原市阳曲镇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钢模板,经双方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达成乙方向甲方 供应生产用钢模板,有关条款如下:
一、 加工成品钢模板: 规格:高度 34.5m、28m、24m 带坡空心墩内外模三套及空心直墩模板五套,估算重量按理 论计算为 559 吨。
二、加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表面平整度小于 2mm(1 米靠尺)。 相邻模板错台小于 1mm。 相邻模板接缝宽度小于 1mm。 进场前模板工作面清理干净、并涂油,非工作面涂防锈漆,并编号区分。
三、图纸提供:由甲方认定加工图纸,设计结构、用料、重量双方认定后方可加工,图 纸认定时间不影响模板供应时间。
四、模板单价:按成品钢模板图纸理论重量计:5700 元/吨。
五、总金额: 按实际提供的模板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60%,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其中带坡空心墩 115 万元,直板 空心墩 75 万元)。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3、付款期限:每套钢模板运至现场时付该套钢模板货款总额 95%,剩余的 5%,在模板使 用一次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派人去现场修复、调整)未发现质量问题,合同款一个 月内一次付清。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年 6 月 20 日前交带坡空心墩模板三套,6 月 30 日前交直板空心墩模板二 套,7 月 10 日前交剩余三套。 2、交货地点:甲方太原市阳曲镇施工现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钢模板加工尺寸及质量标准,确认加工方案。 2、按合同规定如期付清乙方合同价款。 3、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加工的模板。 4、为乙方所派往甲方现场工地技术人员提供食宿。 5、乙方送货车在高速公路阳曲出口以后因进入甲方工地受阻或当天延误卸车时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对购材料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认的图纸进行加工,对成品加工质量负责。 3、承担加工费用,材料采购费及运费、装车费。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钢模板成品,拼装模板所需的螺栓,垫板等标准件费用 另计。模板工地组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加工图纸 及模板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不合格成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有权拒收,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 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 帐 方: 号: 开户行: 单位简称: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