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不仅体现出凝聚性与组合性,同时更加具有包容性。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可以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待遇,使各项公共服务惠及生活在社区内所有的居民,同时还能够增强社区居民对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有利于新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创建。由于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困难与阻力,我们就必须在实践中突破一些陈规旧俗的束缚,进行制度创新,提升思路,拓展思维,从而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符合农民利益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创新农村基层组织体制。现在,农村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村级组织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型乡村治理模式的要求,特别是在宏观环境已经发生变化时,农村的微观管理和组织体制本身还很不适应。因此,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各种类型社区组织发展的基础上,重构运行效率更高、管理成本更低的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真正成为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承担起促进农村政治、民主、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打破现有的治理体制,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组建农村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可由各方面的代表组成,在社区管理委员会内设立一些具体的服务组织,如互助救助组、环境卫生服务组、民间纠纷调解组、文体活动组、公益事业服务组、志愿者服务队等等。可以推选出一批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充分发挥他们德高望重、阅历丰富、办法建议多、村民易接受的优势,让他们来担任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从而由他们来带动和服务群众,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或者也可以采用与城市社区一样的做法进行试点,把一些经过专门培训、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选聘到农村社区,专门从事农村的社区建设工作。当然,我们还可以学习借鉴韩国的经验,对那些选聘到农村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专门的培训,并将他们挂职到一些试验区实践一段时间,再聘用到需要的农村社区去工作。他们的福利报酬也要像城市社区工作者一样,由政府财政购买服务,且不得低于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这样就解决了工作载体和人才难题。选择在一定的区域内对乡镇职能转变进行改革试点。撤销乡镇,改建为中心社区,统一管理农村的公共服务事务,从而真正实现乡镇在功能上、职责上的转变,使其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公共服务为主。
二、重视服务区域的规划配置。在沿海一带的农村,村庄很小,单一行政村的户籍人口相对都比较少。村落太小,就会与社区公共服务的配置产生矛盾。因为对于公共服务而言,有些内容需要具有规模效应,才能很好地运作,如一个社区卫生站设立起来,没有人来看病,久而久之也就运行不下去;再如社区工作者的配备,需要政府购买服务,村多社区多,工作人员势必就多,政府支出就要增加,财政就难以承受。诸如这方面的矛盾还有很多,如何来解决呢?笔者认为,对农村社区的配置要进行重新规划,以现有的村落为基础,根据情况进行规划配置,特别是在一些已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进行试点。如我市的东阳在2019年就已经对许多行政村进行了合并,从原先的500多个村合并为现在的300多个村,这些村在某些方面已经融合,但在有些方面却难以融合,特别是经济方面要实现融合还存在着高难度。但实际上这些合并后的村,就可以规划配置为农村社区,而合并前的村仍以村委会建制。这样在规划中可以做到既分又合,像磐安县深泽的4个村一样,原来的建制村负责组织经济方面的事务,而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则由合并后的社区来行使。当然,在一些暂不合并又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仍可保持现状,待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户籍人口在2019户左右的社区。
三、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除了市场化服务项目和居民自愿、自助服务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构成主要有五大体系:一是公共福利服务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开展低收入家庭奔小康工程,发展慈善事业,做好扶贫帮困、助残扶孤工作,开展农村避灾、减灾、救灾,深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等提供政策服务,让公共福利事业项目真正惠及每一个社区居民。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计生服务站,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价廉、优质、综合的基本卫生服务,如提供免费体检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治疗、护理和伤残康复,生殖健康服务,加强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健康管理等。三是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立村民学校、图书(电子)阅览室、活动场所、文娱活动组织等,经常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改善乡风民风,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作用,开展科技培训、科普教育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开展现代公民素质教育,组织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培育高素质、技能型农村创业带头人和致富领头人。五是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建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小事不出社区,矛盾化解在当地,确保农村社区公共秩序的和谐稳定。
四、健全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从社区重建与发展的角度看,乡村社区发展的目标主要在人,在于人的精神层面的满意度、归属感、凝聚力。由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现代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个体”成为社会生产生活最基本的执行单位,农村社区价值共同体就不能建立在以血缘宗族关系为基础的传统伦理价值观上,而应建立在更加理性的利益观上,这是现化文明的价值基础。村民自治是村庄内部自治,十分容易受到宗族血缘关系的干扰影响而滑向“族居而治”,而社区自治是以体现共同利益的业缘、地缘为基础的,是社会利益集团在利益博弈过程中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自治。在政治上要求以社区自治取代村民自治,这不仅是因为社区自治是更加开放和扩大了的区域化的自治,也是因为社区自治能更好地彰显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具体来说,就是要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乡村社区民主自治机制。一是要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塑造人文精神,即要通过开办“新村学校”等形式,从乡村社会的思想观念体系、价值意义系统、伦理道德系统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积极创造健康的乡村人文环境,通过农村社区文化和教育的建设,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增进交往,提高素质,以此为农村社区发展、提高人文精神环境,注入持续性的精神文化动力;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即农村社区自治组织设计,以社区社会的管理和服务为职能取向,并参照城市社区组织建设、发展的经验和模式进行相应变革,在新农村建设中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和保障村民大会对于本村建设项目的选定与组织实施享有决策权,引导农民自治习惯的养成,从而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步伐,保证农村社区服务走专业化、福利化的道路,实现社区自治的价值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