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以下简称“五失”青少年)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的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是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殷切期盼,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中国关工委明确指出,“五失”青少年是关工委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今年初,省委王东明书记对省关工委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望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挥‘五老’优势,在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帮扶助困特别是关爱‘五失’青少年方面做更多工作,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中国关工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关工委和“五老”优势,提高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5月至7月,四川省关工委开展了全省百镇(乡)“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于后。
一、四川省“五失”青少年的现状
此次调研方法为:在全省21个市、州各选择辖区内1个县(市、区)的5个乡镇(街道)共115个样本单位(宜宾市兴文县选择了全部15个乡),对全乡镇(街道)的“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同时,在这115个乡镇(街道)中,每个乡镇(街道)各选择10名共计1150名“五失”青少年进行问卷调查。各市、州关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调研工作开展扎实有序。省关工委领导亲自带队分赴成都、眉山、泸州、宜宾、南充、德阳、绵阳、巴中等地实地调研,深入县(市、区)、乡村、社区、民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对策。省关工委还专门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参加座谈,就当前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交换了意见。历时半年,初步摸清了我省“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根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关工委工作实际,我们对“五失”青少年范围作了如下界定。
失足青少年:曾因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受过国家法律或行政处罚的,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
失管青少年: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职能缺失或无法确定监护人的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
失学青少年: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
失业青年:城市、城镇完成义务教育未再升学的,本人愿意并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而找不到工作的,或曾经有工作,因本人、家庭、社会等各种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年满16周岁不满28周岁的(重点是未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生活困难的青年。
失亲青少年:失去双亲而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此次调查样本青少年总数为627136人,“五失”青少年6486人,占当地青少年总数的1。03%。据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全省6—28岁的青少年数量约为2676万,按照“五失”青少年抽样调查的比例测算,全省“五失”青少年约27。56万人。调查结果显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五失”青少年比例较小,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五失”青少年比例较大。下表为调研中“五失”青少年分类情况。
对“五失”青少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六缺”,即生活缺关照,情感缺关爱,心理缺疏导,行为缺规范,家庭缺教育,安全缺保障。情感缺失问题尤为严峻,不少人由于长期缺乏亲情关爱,情绪消极,性格孤僻偏执,多愁善感;不少人法律、道德意识淡薄,人生理想不明;不少人行为习惯较差,心理状况异常,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极易受伤害。少数人甚至排斥家庭学校传统教育,有的受社会不良行为引诱,走上歧途,恣意妄为,违法犯罪。
二、关爱“五失”青少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在省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司法、民政、教育、人社、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在教育关爱困境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孤残儿童、“五失”青少年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关工委和“五老”志愿者主动作为,倾情竭力,帮扶到人,关爱到心,通过结对关爱、心灵关爱、法治关爱、助困关爱、建立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等方式,做了大量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结对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落实到人。全省各级关工委和“五老”长期以来开展“大手牵小手”、“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关爱失足、失亲、失管青少年,给予物质援助和情感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细心周到地关心他们学习、生活、成长状况。如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关工委在调研“五失”青少年时了解到一名被收养的弃婴沐沐(化名),现年14岁,与流浪汉养父共同生活,风餐露宿,没有户口。关工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了户籍,将其安置在镇敬老院食宿,使余沐柳能正常上学,并安排社区一个“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定期把她带回家中与自己的孩子一起学习、玩耍、吃饭,给予家庭般温暖。
2、心灵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立志成才。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振奋其精气神。不少基层关工委组织纷纷建立“五老”关爱活动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为“五失”青少年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活动场所。“五老”志愿者用真情和耐心,对心灵上有创伤的青少年给予精心抚慰,帮助他们走出生活阴影,重拾阳光心态,坚定人生梦想。2019年,攀枝花市“五老”志愿者王辉荣对身患重症肌无力病症、失去生活信心的农民工子女扬扬(化名)真情关爱,奔走各方寻求援助,心灵抚慰加油鼓劲,终于让张扬树立生活信心,努力学习国画。如今15岁的扬扬(化名)已成为攀枝花市最年轻的国画家,在北京、石家庄等地成功举办个人画展,作品已经流传海外。
3、法治关爱,帮助“五失”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各地关工委和“五老”志愿者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关爱,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项活动。各地关工委法制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少关工委老同志被中小学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2019年全省各级关工委宣讲8500多场,100多万名学生听讲。广元市旺苍县一名退休警官蒋作林,将宣讲稿编成打油诗、三句半、顺口溜,针对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提出的“六远离”即远离犯罪、远离有毒的物品、远离邪教、远离交通事故、远离网游、远离垃圾食品等道德规范要求得到推广。泸州市江阳区关工委,通过法治关爱,共帮助139名失足青少年回归学校家庭。眉山市东坡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余德槐多年来到西昌、资中等地20多个监狱、少管所,宣讲赠书,回复70多名犯人来信,用真诚感召违法青少年改恶从善。
4、助困关爱,帮助“五失”青少年走出困境。不少地区关工委深入开展雪中送炭的帮扶工作,办实事、做好事,解决青少年尤其是“五失”青少年的实际困难。2019年以来,省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筹资300多万元,开展脑瘫儿童救助工程,救助治疗脑瘫儿童300多名,有效减轻患儿痛苦,造福家庭社会。2019年,省委、政府已将此作为民生工程纳入财政扶持。开展农村贫困青年就业技能培训,三年多来投入610万,免费培训610名农村贫困青年并推荐就业,“培训一人,脱贫一家”。宜宾市关工委实施“栋梁工程”,六年来共募集资金4517万元,扶助贫困大学新生12490人。泸州市关工委联合相关单位实施“朝阳工程”,每年拿出100万元资助奖励全市10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中小学生。各级关工委的救助措施有效帮助困境青少年尤其是“五失”青少年顺利就医、就学、就业。
2019年6月18日,省关工委成立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四年多来已募集社会资金5000多万元,为青少年尤其是“五失”青少年开展关爱活动,如脑瘫儿童救助工程、农村贫困青年就业技能培训、万名青少年夏令营、成长阶梯送书工程、“五老”关爱活动室建设、关心“五老”活动等提供有力支撑。省关工委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在资阳、乐山、雅安、攀枝花、绵阳、泸州、眉山、凉山、遂宁、宜宾及龙泉驿、西昌12个市(州)、县(市、区)建立了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现有注册资金5900多万元,已募集社会资金8000多万元,省、市(州)、县(市、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总资金已超过2亿元,为更好地帮扶困境青少年特别是“五失”青少年提供了一定保障。
三、关爱“五失”青少年工作中值得重视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关工委在关爱帮助“五失”青少年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调研中发现,各地关爱帮扶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领导认识不足,部门职责不清,摸底台账不明,救助经费不足,帮扶人员不到位,帮扶手段欠缺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对“五失”青少年的关爱工作中,一个趋势和三个加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个趋势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的留守学生人数由2019年的309。92万人减少至2019年的223。13万人,净减86。79万人,减少28%,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随父母进城入学的子女人数由2019年39。6万人增加至2019年的54。66万人,净增15。06万人,增长38%,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仁寿县汪洋镇留守学生由前几年的1055人减少到现在的550人,而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外地学生已超过50%。留守学生减少的原因,一是在经济发展好的地区,一些从前外出务工的选择回家就业;二是一些在外务工有条件的其子女随迁至务工所在地读书。目前仍然在农村的留守学生,更显困难。仁寿县现有留守儿童6。8万人,其中贫困留守儿童8151人,占12%。从全省来看,关爱“五失”青少年是从关心农村留守学生抓起的,在新的形势下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减少,城市流动儿童逐年增加,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的难度不可低估。
三个加强,一是学校教育要加强。学校是立德树人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全省九年义务教育不断加强,但高中教育阶段,因未实行义务教育,亟待加强。从调研的失业青年来看,有63。6%的人只有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全省每年有上百万的初中毕业生,有一半能升普高,还有一半需读职高。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尤为偏低,古蔺县德耀初级中学去年初中毕业生197人,升入普高53人、职高110人,有34人未升学,占17。3%。全省每年初中和高中毕业的“两后生”,约20万人需就业。高中教育阶段,正是未成年人成长阶段,也是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员的重要阶段。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初中毕业生中,不少人还不到法定务工年龄,如不能上学,既不会务农,又不能务工,在社会闲散,如不正确引导,很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因此,要解决高中阶段入学难、就业难问题,在突出抓好职高的同时,要切实办好普高。
二是社会救助要加强。“五失”青少年的家庭一般都很贫困,特别是失学、失管、失亲青少年家庭更加贫困,需要社会救助。从此次调查的“五失”青少年数量来分析,全省失管、失学、失亲青少年约16。9万人。其中有不少是“事实孤儿”,因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只能纳入低保,很难得到孤儿救助。攀枝花市已享受低保待遇的12岁少年小林(化名),身体健康却辍学在家近6年。其母非婚生育了他,因吸毒过量意外死亡。小林(化名)出生后就与年过七旬、患有多种疾病的外公外婆生活,读完一年级上学期后辍学。由于小林(化名)父亲不详,法院无法公示其失踪,民政部门无法确认其孤儿身份,就不能享受孤儿待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小林(化名)得到各方面的特殊关爱,才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应当说,5·12特大地震后,民政部门对孤儿救助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落实得比较好。对“事实孤儿”,由于投入不足,慈善事业滞后,需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及时救助。
三是法治关爱要加强。“五失”青少年,特别是失足、失学、失管青少年,法治观念淡薄,道德规范缺乏,易于染上社会恶习,不仅危害健康成长,而且影响社会和谐。因此,法治和道德教育应进一步加强。失足、失管、失亲青少年中,有不少法定监护人不落实,还有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女弃婴珠珠(化名),现年14岁,其养父好酒贪杯,不务正业,强迫她打工挣钱,每月要挣500元酒钱,并想把她嫁给一个38岁的单身汉以换取财物,致使珠珠(化名)不敢回家、不敢上学。县关工委、县妇联得知后,才得到及时解救。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迫切需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使“五失”青少年真正受到法律关爱和保护。
四、加强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将对“五失”青少年的关爱工作,纳入推进社会治理和基层法治化之中,认真化解调研中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使关爱工作常态化、法治化、长效化,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需要发挥大群团优势,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将关爱“五失”青少年列入民生工程,有序推进。
2、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关工委配合,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的“五失”青少年进行逐个摸底,并建立台帐,明确关爱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其生活、行为、心理动向和关爱效果。
3、分类帮扶,落实到人。要完善救助机制,针对“五失”青少年的不同类型,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议对失足青少年的关爱由政法委牵头,对失管、失亲青少年的关爱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失学青少年的关爱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失业青年的关爱由劳动部门牵头。制定相应的措施,分类帮扶,落实到人。
4、结对关爱,心灵抚慰。坚持体制内与体制外、专业与业余、个体与群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广、动员快的优势,做好结对关爱工作。各地关工委及“五老”志愿者应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五失”青少年结对关爱,搞好个性化服务,长期进行心灵抚慰和亲情关爱工作,建立情感联系,弥补其情感缺失问题。根据“五失”青少年动态发展情况,按照应帮尽帮的原则,争取不留死角,不漏掉一个帮扶对象。
5、社会救助,落实政策。建议民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向“五失”青少年倾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减免收费、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对“五失”青少年的救助和帮扶,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和帮扶“五失”青少年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6、加大宣传,优化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为 “五失”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