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精选3篇)
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 等 名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设立 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为: 。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 。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 元。(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6.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 、 为副理事长;选举 、 为理事;选举 、 、 为监事。
7.同意 、 等 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
8.……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9.同意指定(委托) 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 篇2
时间:20xx年6月19日
地点:
主持人员:
参会人员:
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由孙会敏召集并主持,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
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四、选举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
农民合作社大会纪要 篇3
时间:20xx年6月19日
地点:沧县风化店乡望海寺村(沧县禾林盛合作社会议室)
主持人员:孙会敏
参会人员:全体成员
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由孙会敏召集并主持,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由全体设立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沧县禾林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由5人,出资总额由300万元。(具体出资人员及出资额见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
三、经营范围由:为会员提供农业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会员种植的农产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
四、选举为本合作社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
五、委托孙会敏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