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想,生活到底留给了我什么?是那些匆忙的时光?是那一本本的书?是那刚刚买来的新衣?还是我的新朋与旧友?
没事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整理旧东西。
比如旧相册。
那时候还小吧,十四五岁,和同学跑到照相馆去照相,黑白的,几张年轻的脸挤在一起,青涩、单纯。那个老照相馆很简陋,我记得给我们照相的男人长得白而矮,我们给他起了外号叫小白。那时没有数码相机,照相馆不叫巴黎春天或罗马假日,它只是叫新华照相馆,朴素,自然。
我们常常一趟趟地去问,洗出来了吗?一般情况下,照片洗出来要五到七天,我们捏着那张取相片的条子,怀揣着喜悦与等待。那几日,竟然好像一生中最喜悦的时光。
照片取出来也就索然了,谁笑得太拘束了,谁的脸僵了。现在有每天可以照几百张的数码相机,却完全没有了那种心情。
我还记得母亲带着我去做过年的新衣,鲜红嫩绿的卡其布料子,裁缝说,安个拉锁吧,今年流行呢。记得那个裁缝拿着尺子量尺寸时,我闻得她头上的桂花香,那件衣服,我盼望着,盼望着,感觉时间太漫长,好像永远也过不完。
穿上新衣的那天,我去找隔壁的小孩子玩,让她羡慕。那种心情,我隔了这么多年,还是记得。
我还记得,那个让我羞涩而心跳的黄昏,我一个人站在供销大楼的对面,等待一个人。
我的手里,捏着一张小字条,那张字条,湿了,是我的汗润湿了它。我心里,怀揣了一万只小兔子,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我记得他的剑眉星目,记得他唇边淡淡的笑,浓密的黑发,洁白的牙齿。记得他进教室到他座位是十三步,记得他长得像三浦友和,记得他的声音有空灵的磁性。
我叫住了他。
然后把这字条给了他,我转身骑车就跑,那个五月的黄昏,这样喜悦这样战栗这样充满了神秘与玄机。我写的是一句席慕蓉的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我一边写,一边欣喜,那些心跳,那些喜悦,这么多年,仿佛昨日。
还有那条镶着碎钻的银色长裙,那年,我穿着它主持系里的元旦晚会,有人给我四个字,绝色倾城。这四个字,在青春的痕迹里,那么耀眼光亮。那条长裙,是我花了一个月的家教费用买来的,不实用,只有在晚会能穿。可是,我如此珍爱它喜欢它,因为它让我在那个晚上,呈现出动人的光芒。在与衣服的多年相知相依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把它们抛弃,它们见证了我的许多光阴与岁月,但只有这一件,我一直留了下来。有一天我翻看它,发现它也老了,那些碎钻,不再闪着亮晶晶的光,而我,青春已过。
旧相册中有一张照片,是我立在雪中,短发,目光茫然,不像那个年龄应有的茫然。当时我很不喜欢,但是现在看来,那表情的凛然应该是天生注定。我最在意的青春里,这张照片应该凝固了很多的东西。
而很多的东西,已经陌生,它们随着光阴走了。当年的小伙伴,见面不识君,我叫出她的乳名,她表情仍然淡淡,为着生计而挣扎,说雪灾让她的大棚菜损失惨重,说她小儿有心肌炎。我们不是跳皮筋时的少年了,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大学同学聚会,我们说的都是老故事旧光阴,忙着记彼此的电话号码,忙着问有钱有权的同学是否能帮忙一起发财。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起跳窗去操场上喝啤酒的二十岁了,没有为了打赌而喝醉的夜晚了。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我不抱怨,有那些日子,已经够了。
感谢这些记得,这些光阴中的片断,它们让我知道,闲适、稳妥、简单的生活才是我最需要的,如同花间十六拍,拍拍不相同,但每一拍,都是一道闪光的记忆。我记得这些光阴中的刹那,就像我记得那条银色的雪纺裙,大朵大朵的白色花瓣,冷蓝银白,藏了无尽的繁华和世间的热闹。我终于知道,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是那光阴里我无法忘记的真和疼痛,人生最美的刹那,也许就是我把小字条给他的那一瞬间,就是我等待取黑白照片的那几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