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余文乐,似乎每一个熟知他的人,都会用“英俊,清秀,帅气,潮男,有范儿”去形容这个拥有正统港式英俊外表的男人。
然而余文乐觉得是香港这样的一个大环境蜕变了自己。余文乐说,小时候的自己生活在那种“出生比谁家孩子漂亮,读书比谁家孩子聪明,找工作比谁的职位高,结婚比谁家的排场大……”的环境中,似乎在比较中输掉的那一方永远都抬不起头。
那时余文乐的哥哥读书尤为优秀,爸爸妈妈卖掉自家的房子供哥哥去国外读书。余文乐知道自己不会像哥哥一样有机会留学,所以他早早地就表现出了为家庭分担的责任感和青年人鲜有的危机意识。他暗暗许下一个心愿:30岁之前,我要拿个影帝,我要买回卖掉的那套房子。
因为较好的外部条件,余文乐在上中学的时候与朋友逛街,被星探发掘入行做兼职模特。2000年他参演了电视剧《青春@Y2K》,由此正式出道。对于刚出道的这个二十岁少年来说,余文乐的目标是拍更多的戏,挣更多的钱。
然而在这个水深火热的娱乐圈,作为明星,你的任何一个小小的动作,都会被媒体无限放大。那个时候的余文乐,因为恋情的一些原因,被各路媒体狂轰滥炸。他说那时就连他坐在家里什么都没做,也会出现在报纸的头版头条。总会有人骂各种脏话讽刺他。各种不好的声音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选择错了,那时他想退出。
有一句话叫作“命里有时终须有”,也许余文乐注定了这辈子就是得当个演员。二十岁许下觉得遥不可及的梦想,终于在他默默打拼了十年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影帝。
2008年他饰演《第一诫》里的冷面杀手陈百强,出色的演技让他得到了大众的认可,获得了韩国“富川国际奇幻电影节”影帝。于他自己而言,这个奖项是对他这十年付出的最大鼓励。十年磨一剑,他不似从前那般浮躁与不安,更多的是岁月给予的沉淀与历练。越发成熟精湛的演技让他在娱乐圈迅速强大起来,也由此让他在电影电视等各路作品中都有出色的表现。
如果你觉得现在的余文乐只是个深得民心的老戏骨,那就大错特错了。作为新一代潮男,余文乐已经创出属于自己的品牌。生活在香港的人应该了解,香港时尚的光辉岁月因李维斯501而成为经典,那个时候凡是刚踏入社会的小资青年都以拥有一条“501”的牛仔裤为荣耀。那时的余文乐买不起新的,就去买二手的来穿。他心里的时尚梦就从那个时候萌芽。现在的他已经成为李维斯的永久代言人。他说他这个人不喜欢浪费时间,有空就喜欢和朋友研究一些潮流元素。所以他创立了香港的另一潮牌COMMONSENSE,如今的他是这个品牌的最大老板。
似乎梦想在余文乐的身上就是:只要做过的梦,只要许下过的心愿,他就会拼尽全力去实现,而且这些一定也都会实现。
时光远走,我们都在成为最好的自己。每个人降落人间都各有各的不如意,我们的出身无法由自己左右,但我们的人生却可以自己改写。
父母为供哥哥到国外念书而卖掉房子,那时,少年余文乐就发誓要拿影帝,买回自家的房子。他在演艺的道路上,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遭受过各种流言,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以演技获得演艺圈的认可,获得了影帝。年轻有梦,努力追寻,成功必将属于你。
喜欢“李维斯501”的牛仔裤,却没有经济条件去购买。少年余文乐的期待在心底潜伏着。当在演艺圈出名之后,不仅成为喜欢的牛仔品牌的永久代言人,更独具匠心,创立自己的品牌。能做代言人,更能有自己的产品,因为爱,所以痴求,这样的余文乐才拥有了与他人不一样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