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内幕》杂志总结了外国人在中国经商最难以理解的四个“怪癖”。
1。名片不能放在口袋里。要用双手交换名片,而且在交换的过程中上身要稍微前倾。对于中国人来说,收到名片象征着得到尊重,所以千万不要把收到的名片放进口袋里,因为名片赠予者希望你把名片放在桌上仔细地看。
2。起皱的支票无效。一张100万美元的支票一旦不小心起皱了,那就不如一毛钱的硬币值钱。你必须将支票小心翼翼地放在特制的支票夹里,并确保是黑色签名,因为许多出纳拒收蓝色墨水签名的票据。
3。先开票,后付钱。在中国,许多客户在付款前都要求先收到增值税发票,这就意味着在还未收到产品或服务的货款时,你的公司就已经在为这批产品或服务支付税费。
4。外国人必须支付失业救助金。既然取得外国人居住许可是以有直接雇主为前提,没有工作就没有签证,又怎么领取失业救助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