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三小五年六班——张志垚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使我感受颇深,让我不禁陷入沉思。
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只有22岁,他在22年人生成长历程中,并未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只是默默无闻地做着点点滴滴的平凡小事,也正是这些小事,体现出了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和“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旧社会真是太艰苦了。雷锋叔叔到焦化矿山工地时,住在破旧的土房里,食堂是临时搭建的大席棚,厨房是露天灶,每天走的是坑坑洼洼的山路,吃水和用水都要到离工地两里多远的河里去挑。可雷锋叔叔从没喊过一声苦,叫过一声累。与旧社会相比,现在的孩子幸福多了,住的是高楼大厦,吃的是山珍海味,每天走的是宽阔的油柏马路,就连药片都有糖衣包裹。和雷锋叔叔那时的生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回过头来,想想我们现在的孩子,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这么好的学习环境都不珍惜。而雷锋叔叔工作了一天,还拖着疲惫的身子在灯光下看书,难道雷锋叔叔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雷锋叔叔已经成为我们每个中国人心中永不泯灭的光辉形象,雷锋精神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激励我们一代代人茁壮成长,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指明灯。我们要好好学习,珍惜我们这来之不易美好的生活,让雷锋精神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