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胆敢成为别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疯子,执迷不悟的傻子,冷酷无情的负心汉,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与理想!”
执着即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肉体在枯冢现世中沉浮,灵魂却在色彩物外间驰骋,心存执著的理想,以穷极一生的追寻去成全——人生的激情与花火如是,荡气回肠。
在温馨家庭里生活了三十年,只因为想画画,就能抛妻弃子,不名一文走进巴黎,渡至马赛,最后在塔希提重生,然后死去。
他热切地苟活于世,却超然物外——世事无非只是易逝的热情,世人都不过庸人自扰罢了。而事实的味道,斯特里克兰尝得太早了。一副肆无忌惮的好色之态,冷酷,无情,却又热忱——超越了欲望,似原始之形态。像是玛尔叙阿斯,胆敢与神对歌,与权较量。
有人说:“理想是一个宇宙,就算我掌握了全部的真理,我也只不过是一个仰望星空的人”。然而,虽然是仰望星空,但又有何人比我们更熟悉星的轨迹,烁的奥秘?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在英国朋友口中只是一则怪诞不经的笑话,他们说一切只是痴人说梦,浪费生命,甚至不负责任!可斯特里克兰只是为了不愧对自己而不顾一切,心中隶属热情与理想的火,烧掉了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烧亮穷尽一生的偏执。
《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男儿郎还是女娇娥,戏里戏外颠倒一生。蝶衣被赋予的本来就是虞姬的灵魂,为霸王生,为霸王死的从一而终的一颗燃烧的灵魂。对艺术的追求,对京戏的痴狂,人生必定是在绝望于折磨中画上句点,但他不惧,对此做到极致,以天赋异禀的姿态达到情感与艺术的真义,哪怕玉石俱焚。
那把霸王的剑,寄托他对虞姬的全部理解的剑,当自己的艺术追求无解,他以这把剑自刎结束,以虞姬的方式毁灭,虽然没有乌江,也没有霸王——应是圆满。以一生诠释虞姬,这绝世的一折,尘埃落定。
更像是王尔德笔下的夜莺,纵然荆棘,羁绊从喉间刺过,我也仍然要完成那支壮烈的血歌,待以生命铸成,归去——心存理想与热情,心存执念与痴妄,不顾一切地追寻,生命因燃烧不息而被赋予更多壮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