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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我父亲王锦第,字少峰,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他在北大上学时的同室舍友有文学家何其芳与李长之。我的名字是何其芳起的,他当时喜读小仲马的《茶花女》,《茶花女》的男主人公亚芒也被译作“阿蒙”,何先生的命名是“王阿蒙”,父亲认为阿猫、阿狗是南方人给孩子起名的习惯,去“阿”存“蒙”,乃有现名。李长之则给我姐姐命名曰“洒”,出自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洒)》。

北大毕业后,父亲到日本东京帝国大学读教育系,三年后毕业。回国后,他最高做到市立高级商业学校校长。时间不长,但是他很“高级”了一段,那时候的“职高”校长,比现在的强老鼻子啦。我们租了后海附近的大翔凤(实原名大墙缝)一套两进院落的房子,安装了卫生设备,曾邀请中德学会的同事、友人、德国汉学家傅吾康来住。父亲有一个管家,姓程,办事麻利清晰。那时还有专用的包月人力车和厨子。父亲与傅吾康联合在北海公园购买了一条瓜皮游艇,我们去北海划船不是到游艇出租处而是到船坞取自家的船,有几分神气。

这是仅有的一小段“黄金”时代,童年的我也知道了去北海公园,吃小窝头、芸豆卷、豌豆黄。傅吾康叔叔曾经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去北海公园,我有记忆。我也有旧日的什刹海的记忆,为了消夏,商家在水上搭起了棚子,卖莲子粥、肉末儿烧饼、油酥饼、荷叶粥。四面都是荷花、荷叶的气味。什刹海的夏季摊档,给我留下美好印象的是每晚的点灯,那时的发电大概没有后来那么方便,摊主都是用煤气灯。天色黄昏,工人站在梯子上给大玻璃罩的汽灯打气,一经点燃,亮得耀眼。

父亲大高个儿,国字脸,阔下巴,风度翩翩。他说话南腔北调,可能是想说点显阅历、显学问的官话,至少是不想说家乡土话,又没有说成普通话。他喜欢交谈,但谈话思路散漫,常常不知所云。他热爱新文化,崇拜欧美,喜欢与外国人结交。他惠我甚多的,一个是反复教育我们不得驼背,只要一发现孩子们略有含胸状,他立即痛心疾首地大发宏论,一直牵扯到民族的命运与祖国的未来。一个是提倡洗澡,他提倡每天至少洗一次,最好是洗两次澡。直到我成年以后,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邀我们,包括我的孩子们,他的第三代,到公共浴池洗浴。第三则是他对于体育的敬神式的虔诚崇拜,只要一说我游泳了、爬山了、跑步了,他就快乐得浑身颤动。他的这些提倡虽然常常脱离我们的现实条件而受到嘲笑抨击,但仍然产生了影响,使我等始终认定挺胸、洗澡、体育不但是有益卫生的好事,而且是中国人接受了现代文明的一项标志。

父亲对我们进行了吃餐馆ABC的熏陶。尤其是西餐。他教我们怎样点菜,怎样用刀叉,怎样喝汤,怎样放置餐具表示已经吃毕或是尚未吃好。他常常讲吃中餐一定要多聚几个人,点菜容易搭配,反而省钱。而对西餐吃得正规的人,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并对吃饭不认真的、没有样儿的,如蹲着吃、歪着身子吃、趴着吃、看着报纸吃的,疾恶如仇。

父亲强调社交的必要性,主张大方有礼,深恶痛绝家乡话叫作“怵(chǔ)窝子”的窝窝囊囊的表现。说起家乡的女孩子在公开场合躲躲藏藏的样子,什么都是“俺不”,父亲的神态简直是痛不欲生。

母亲一生极少在餐馆吃饭,偶然吃一次也是不停地哀叹:“花多少钱呀!多贵呀……”而父亲,哪怕吃完这顿饭立即弹尽粮绝,他也能愉快地请人吃饭,当然如果是别人请他,他更会兴高采烈、眉飞色舞。我曾经讽刺父亲说:“餐馆里的一顿饭,似乎能够改变您的世界观,能使您从悲观主义者变成乐观主义者。”父亲对此并无异议,并且引用天知道的名人语录,说:“这是物质的微笑啊!”

童年随父用餐给我留下过不美好的印象。父亲和一位女士,带着我在西单的一家餐馆用餐,饭后在街上散步。对我来说,天时已晚,我感到的是不安,我幾次说想回家,父亲不理睬。父亲对此女士说:“瞧,我们俩带着一个小孩散步,多么像一家三口啊。”女士拉长了声音说:“胡扯!”后来他又说了一些话,女士又说了胡扯,胡扯还是胡扯。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有一种本能的反感。而且我想,父亲并不关心我的要求。

第二天我向母亲“汇报”了这次吃饭的情况。反响可想而知,究竟随此事发生了什么,我已记不起了。但是从小母亲就告诉我,父亲是不顾家的,是靠不上的。我的爱讲家乡话和强调自己是沧州南皮人的动机中,有对父亲“崇洋媚外”的反抗,也许还有“弑父情结”在里头。

数十年后,在父亲已经离世十余年后,我有一个机会在江南的一座城市见到父亲当年的那个(女)朋友,如今的老教授。这也是一种缘分吧。我想见见她,她发表过文学评论,有见解。我实在看不出她当年的风采来。而母亲此前也说过,她漂亮。时间是能破坏一切漂亮的。有一说,傅吾康与先父,都曾对此女性有好感。我读过她给傅的信,信里提到父亲,用语多有不敬,有什么办法呢?人是分三六九等的,晦气的人不会得到太多的尊敬。我完全理解,只能轻叹和一笑。长大以后,我与她谈得很愉快,我还帮她出了一本小书。

没多久,父亲就不再被续聘当校长了,我事后想来,他不是一个会处理实务的人。他宁愿清谈、大话。这叫作大而无当,树立高而又高的标杆,与其说像理想主义者,不如说更易于被视为神经病。他确是神经质和情绪化的,做事不计后果。他知道他喜欢什么、提倡什么、主张什么,但是他绝对不考虑条件和能力,他瞧不起一切小事情,例如金钱。他不适合当校长,也不适合当组长或者科长,不适合当家长,却是一个最爱孩子的父亲。对这后一点,母亲也并不否认。年近六十岁的时候,他说过一句话,他人生的黄金时代还没有开始。这话反而使我对他有些蔑视。他最重视风度和礼貌,他绝对会不停地使用礼貌用语,“谢谢”与“对不起”、“你好”与“再见”、“请原谅”和“请稍候”,但是他不会及时地还清借你的钱。他最重视马克思与黑格尔、费尔巴哈与罗素,但是他不知道应该给自己购买一件什么样的衬衫。如果谈境界,他的境界高耸入云;如果谈实务,他的实务永远一塌糊涂。

立竿见影,校长不当,大翔凤的房子退掉了,从此房子搬一次差一次,直到贫民窟。父亲连夜翻译德语哲学著作,在《中德学志》上发表他疙里疙瘩的译文,挣一点稿酬养家糊口。他的德语基本上是自学的。英德日俄等语言,他都能对付一气,但都不精。

父亲热心于做一些大事,发表治国救民的高论,研究学问,引进和享受西洋文明,启蒙愚众,至少是教育下一代,但都不成功。同时,他更加不擅长做任何小事、具体事。谈起他的校长经历,父亲爱说一句话:“我是起了个五更,赶了个晚集呀!”天乎?命乎?性格使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