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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跑的规矩

在当年举世瞩目的雅典奥运会上,一个叫刘翔的小伙子创造了一个令人瞩目的奇迹后,他的名字一下子传遍了全世界。

今天的刘翔,已成为了中国人心目中的骄傲,世界110米跨栏项目中无可争议的顶尖人物。但有许多人可能不知道,刘翔当时的成功是有“抢跑”的技巧成分在内的。

短跑比赛,一点点时间都无比珍贵。在起跑时多比别人快一点点,可能就意味着胜利的归属。因此,运动员之间常常会为抢占先机而发生“抢跑”问题。

田径比赛对运动员的“抢跑”有一个死规定:第一次抢跑者,给予警告处分;再次抢跑者,无论是谁都将被罚下。

在那次高手如云的雅典奥运会110米跨栏项目上,刘翔智慧地利用了这种“抢跑”的规矩:他用第一次的“抢跑”来干扰和消弭对手的斗志,让对方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从而达到“彼竭我盈”“故克之”的目的。

有些非常有实力的对手因此乱了方寸,在第二次起跑时出现了“抢跑”现象,被罚下场外。

因为少了几个强劲对手,在那次雅典奥运会上,刘翔一战成功,从此名扬天下。

凡事有利必有弊。虽然在雅典奥运会上,刘翔合理地利用“抢跑”的规则为自己赢得了先机,一举成名。但“抢跑”的时间很不好把握。若从计时(发令枪的烟或闪光)开始,至起跑器感应到运动员做出反应的时间少于1/10秒,则认为该运动员“抢跑”。

所以,从那次雅典奥运会之后,实力超群的刘翔经常因为无法有效地掌握好起跑的时间,经常在比赛中出现“抢跑”现象。有一次,上海室内田径赛60米栏决赛中,刘翔就因第二次抢跑被罚出场,冠军被名不见经传的江苏选手吴佑佳夺得。

针对“抢跑”这个两难的“瓶颈”问题,刘翔从技术与心理上加强了严格的训练。他知道:在瞬息万变的赛场上,既要做到不丧失应有的先机,又要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几经波折之后,刘翔的起跑反应做到了收放自如。

在2007年8月17日的上海田径大奖赛男子110米栏决赛中,紧张而刺激的“抢跑”场面又出现了:在第一次有人抢跑被警告,第二次抢跑的阿诺德直接被裁判罚下,而调整好心态的刘翔一直保持着处乱不惊的大将风度。虽然强敌环伺,他依然做到对起跑的分寸拿捏到位,后半程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最终,他无可争议地一举夺冠。

用“抢跑”的方式赢在起跑线,是每个人都渴求的高起点。但抢跑必须合乎“规矩”:只可以用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取巧的方法来占有先机。一旦越出“规矩”,肯定会被“罚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