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参加美国制宪会议时,富兰克林已是81岁高龄,是制宪代表中最年长的人,也是宾西法尼亚最高行政长官。当时的美国还是互不隶属的13个介于“国”与“州”之间的“邦”,制宪会议要决定美国的行政、立法、司法等国家权力机构等,会议很重要,所涉事项重大,会议期间各方意见尖锐交锋,吵得一塌糊涂,亏得有富兰克林居中调和,才使得会议没有散伙;否则的话,美国的建国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
6月11日,在众议院的代表权分配上,以按人口数给各邦分配代表权的威尔逊和应各邦平均分配代表权的佩特森為代表的两派意见针锋相对,僵持不下。富兰克林出面调解,他十分策略地说:“我以极大的快乐看到,大家的辩论都很冷静,没有发脾气(其实双方都在发脾气),如果不幸出现与此相反的情况,我希望只可一,不可再。我们极其需要的是和谐与联盟。如果每个人都更多地把自己看作全体的代表,而不是以某‘邦’的代言人自居,情况也许就会好很多。”
在这里,富兰克林采取的是“姿态调整术”,以某“邦”的代表看问题,与以一个整体国家的代表看问题,姿态显然有高低之别。之所以争执不休,就是因为各代表为自己的“邦”争利益;而如果各代表将自己的身份从“邦”代表提升为国家的代表,许多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代表们聚集到一起,不就是为建立统一国家而来的吗?
6月28日,在众议院议员名额分配取得共识后,在参议院的议员名额分配上又吵得不可开交。富兰克林深感忧虑地说:“我是一个手艺人,木匠做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匀,我们就会两边各削去一点,让连接的地方严丝合缝,桌子也就平稳了。按照这个道理,双方都应该放弃一些要求,才能联合起来。”
在这里,富兰克林采取的是“经验对比术”,即将各方意见的不同比作木匠做桌子时的木料,厚薄不匀时将木料的“两边各削去一点”来类比不同意见方各做一些让步,以达成意见的统一。富兰克林没有去评价谁更有理,因为本来就各有各理,而是要求各让一步才能达成协议,这不过是常识,但在关键时刻,回归常识却常常是最高智慧。
9月17日,制宪会议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各制宪代表在宪法文本上签字。这是美利坚合众国历史上空前伟大的时刻,富兰克林动情地说:“对宪法的若干部分,我也至今不能满意,但活了这么大年纪,深知没人能够一贯正确。因此,我同意这部宪法,连同它的瑕疵,人民需要一个整体政府,而没有宪法就没有政府。我希望,所有制宪代表和我一起,宣布我们取得一致,在这个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在这里,弗兰克林采取的是“感情融合术”,即对各位制宪代表动之以情,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也没有完美的宪法,既然到目前为止我们经过百般努力也只能做到这样,那就勇敢地接受现实,签字吧。
富兰克林高超的“调和术”,在制宪会议上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如果把制宪过程比作一次航行,那么,富兰克林就是那个屡次将航船从惊涛骇浪中拯救过来,避免其倾覆的人;如果把制宪过程比作一架运行的机器,那么,富兰克林就是那个在机器的齿轮被咬住时,往齿轮上抹润滑油的人;如果把制宪过程比作一个排水系统,富兰克林就是那个在管道被堵住,水流即将漫溢导致覆水难收时,那个不顾一切疏通管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