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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懂得真滋味

即便在今天,不少读者尚认为鲁迅先生只是个金刚怒目的战斗者,严肃紧张有余而活泼和蔼不足,他的文章也像匕首、像投枪,充满“战斗的气氛”。这种看法并没有错,却不全面。其实,鲁迅在生活中是个极有趣味的人,看到这一点,将帮助我们认识什么才是许广平所讲的那个“十足的鲁迅”。

止庵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十足的鲁迅”举隅》,文中提到鲁迅的一些生活趣味,读来饶有情趣,齿颊留香。

文章介绍说,鲁迅喝茶的方式是从绍兴老家带来的喝法:在大锡壶里装满开水,另在茶杯里泡上浓茶汁,随时可以兑开水喝。在东京时,鲁迅所用的茶叶大都是中等绿茶,来到上海后,就讲究多了,改用小壶泡茶,当茶的香气不够时,如果时间允许他细细品尝,他就会要求另换一壶。在杂文《喝茶》中,鲁迅写道:“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先生是享受过这种“清福”的,对茶的“特别的感觉”他也有,只是喝茶的“工夫”比他人少。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儿时的蔬果勾起了乡愁,这跟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而乡愁是不分雅俗的。在生活情趣方面,我宁可相信鲁迅既雅且俗。据许广平讲,鲁迅到了晚年,“吃的东西虽随便,但隔夜的菜是不大喜欢吃的,只有火腿他还爱吃,预备出来不一定一餐用完,那么连用几次也可以。素的菜蔬他是不大吃的,鱼也懒得吃,因为细骨头多,时间不经济,也觉得把时间用在这种地方是可惜的。”因为怕浪费时间而懒得吃鱼,这又透露出先生“战斗者”的本色。

鲁迅的烟瘾很大,这一点众所周知。另外他还爱喝酒,并不是那种高档酒,喝酒时也能够节制。孔另境讲到喝酒时的鲁迅:“每次吃饭都是要饮一些酒的,不一定饮多,但确为他所嗜爱,不过酒的质地却异常讲究。有一次,见许女士亲自为他用玫瑰花浸着什么酒。一次在他家吃饭,我饮了他几杯绍酒,那酒味的醇厚,是我在上海任何朋友家里都没有饮到过的。”用玫瑰花浸酒,这种饮酒法在当时应是十分雅致的,其中可见鲁迅的生活并非单色,他原本是个情趣多彩的人。

鲁迅还爱吃零食,比如糖和小花生,他也常常拿这些小东西招待客人。许广平提到鲁迅的小小嗜好时说:“糖也喜欢吃,但是总爱买三四角钱一磅的廉价糖。”这一点是耐人寻味的,不是鲁迅买不起更高级的糖,而是因此要自己真正、完全、寻常地融入生活,而不是离开生活吧。既可以仰望星空、智勇战斗,又能够低低地落一身生活的尘埃,这就是独一无二、越来越叫人遐思和喜爱的鲁迅。

凡是到过鲁迅书斋的人,都会惊叹那里的井然有序、一尘不染。在生活趣味方面,先生也是远离凌乱颓废的。孙伏园说:“他虽然做官十几年,教书十几年,对于一般人往往无法避免的无聊游戏,如赌博,如旧戏,如妓院,他从未沾染丝毫。”

鲁迅一生都善于判断和接受新事物,许广平说他晚年很爱看电影,“算是唯一的娱乐了”。看电影时,鲁迅常常买最贵的票,因为最好的座位才能带来最好的娱乐。“他的意思是,看电影是要高高兴兴,不是去寻不痛快的,如果坐到看不清楚的远角落里,倒不如不去了”。鲁迅去看电影是真的完完全全放松自己,绝不会心里还想着“匕首”和“投枪”。去看电影,他们不坐电车和黄包车,而要坐时髦且价钱不会低的小汽车。“晚间,小孩子睡静了,客人也没有,工作也比较放得下的时候,像突击一下似的,叫一辆车子,我们就会很快溜到影院坐下来。”许广平说。

看到高兴处,那个曾经被认为只会战斗的伟大战士,“高兴得好像吃到了称心的糖果的小孩子一样”。看后,先生还会意犹未尽地给朋友写信,鼓动说“不可不看”。

童心未泯的鲁迅,一定是得了生活的真滋味。这个“十足的鲁迅”,是不是让我们好一阵惊喜和惊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