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说,莎士比亚创造了1700多个英语单词,包括advertising(广告)、eyeball(眼球)、gossip(流言)、label(标签)等。《卫报》记者亚历克斯·贝洛斯说,莎士比亚还创造了odd一词的现代含义。odd,本来只指“奇数”,在莎士比亚的戏剧《空爱一场》中,它第一次被用作“奇怪”之意:怪诞的西班牙人唐·阿德里爱诺·德·阿马都被描述为“性格高傲、说话武断、行为荒诞浮夸。他太矜持,太做作,太矫饰,太古怪(tooodd)”。
从古希腊起,奇数就比偶数更招人喜爱。公元前6世纪的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说,奇数阳刚(代表男性),偶数阴柔(代表女性)。他说,奇数拒绝被一分为二,说明它强大;偶数能被平分,说明它很脆弱。他进一步论证说,奇数是偶数的主人,因为当你给偶数加上一个奇数时,结果还是一个奇数。毕达哥拉斯关于奇数的思想一直延续至今。神秘数字往往都是奇数,如神奇的3、幸运的7和不幸的13。
商家在用数字给商品命名时,也会考虑特定数字的利弊。比如,数字11就是肯德基公司神话的一个核心元素,它的特色炸鸡用的调料包含11种香草和香料。为什么是11种呢?因為11这个数字有越轨之意,它说明其中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成分。11只比10多出一个,它确认了事物的顺序,但又探索了之外的部分,开启了通往无限的大门。
但为什么豪华汽车的型号叫180、200、400,而不是奇数呢?整数10让人感到平衡、安全,回到了常态。对于日常用品来说,可分的数字比不可分的数字更有吸引力。一种洗发水的型号如果叫24会比31好卖,因为人们从上小学起就对24更加熟悉,而31是一个质数,不在乘法表中。一看到24、36这样的数字,我们潜意识中会想到它们是4和6、6和6的乘积,这会让我们感觉很舒服,而且我们会错误地以为是那种产品给我们带来这种舒适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