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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那些事儿

微博是个有意思的东西,典型的“微博控”据说在起夜的间隙,也会忙里偷闲发一条微博,只是不知道在那种状态下,发到网上的东西会不会全是些梦话。微博的字数虽少,但信息量不小,而且往往越是说半句留半句的那种半截话,越能引发大众的兴趣。微博的长项是快捷,短板是在传递信息时易造成各种歧义。一句话,被脱离上下文和语境,单独拎出来任由大家发挥,系微博常态。微博之所以大受欢迎,与它的“短”分不开。140个字按一个键就发出去了,这跟写一篇博客的难度不可同日而语。过去写一篇博客,可能还觉得有点像写一篇正式的文章,需要在乎文字是否优美、逻辑是否严密等。微博没那些讲究,百十来个字,看的人不会那么挑剔,大家谅解的程度远比对博客文章高。而且因为字少,写几分钟十几分钟就可搞定,反响却立竿见影。

据说,人类对他人隐私所怀有的好奇心乃天生,当然,也有强度大小之分,排列依次为你最关心的人、公众人物、熟悉的人、陌生人。照此逻辑,实际上公众人物要想完全保留个人隐私几乎没有可能。

既然明白不可能,还不如把自己的某些想法和隐私大大方方发到微博上,反倒可以出奇制胜。女演员姚晨曾被媒体封为“微博女王”,然而前段时间却被另一女星谢娜取而代之。据说,是谢娜趁姚晨在新西兰结婚后又怀孕保胎顾不上更新微博之际,加班加点经营自己的“微博王国”,于是粉丝便领先了姚晨几十万,一举上位成为新的“微博女王”。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说这是网站为了“刺激”姚晨而人为操纵的结果。你姚晨不是不乐意让广大人民群众围观你的婚姻细节吗?那好,我们就转推另一位“微博女王”出来以撼动你的位置,看你在乎不在乎!怎么样,着急了吧,还不快快把你的隐私从实招来!

印象里,西方人似乎不像某些中国人那样,爱打探别人的隐私,但这绝不代表他们对别人的隐私不感兴趣。只不过在我们这里某些口耳相传的八卦消息,在他们那里一概由媒体代劳。当年意大利记者安吉利为拍到英国王妃莎拉偷情的照片,个人花钱雇了吊车和直升机,自己则扛着照相器材,像特战队员一般偷偷爬行了两公里,才抵近莎拉王妃和她的情人布莱恩幽会的别墅,经过整整48小时的昼夜蹲守,才拍到能卖出大价钱的照片。5年后,尝到甜头的安吉利又盯上了莎拉的妯娌戴安娜王妃,结果,惨剧发生了。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如今流行的说法是“出名得自暴”。有人说微博自暴是一条不归路,只要上了道,想回头都难。而这个时候,博主与他的粉丝角色便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逆转,貌似握有主动权的博主开始被他的粉丝牵着鼻子走。博主开始在乎乃至臣服于粉丝的趣味,粉丝们想要什么,博主就想尽办法提供什么,以维持自己对粉丝们的感召力。有个笑话:爷爷抱起孙子,给他讲人生的道理。讲完后,爷爷问孙子有什么感想。孙子说,爷爷,你的嘴好臭!这是一种对文字的解构,同时也显示了信息接收者对信息发布者的挑战。换句话说,信息接收者已开始影响甚至有能力决定文字意义的走向。

我认识的一个人随旅行社参加了欧洲9日游,跑了13个国家,估计哪吒踩上风火轮都没这般神速。没承想这老兄在9天时间里竟然还忙里偷闲,发了40多条微博,而且每一条都算“猛料”——在米兰某奢侈品店邂逅国内初恋情人;在日内瓦与一酷似娜塔莎·金斯基的金发女郎同桌进餐;在摩纳哥参观赌场被误认为是香港来的赌王;在阿姆斯特丹乘船游运河勇救荷兰落水儿童……别说,这些微博看上去还真挺抓人。后来我问他,是不是把每一条微博都当成微型小说去写了。他说也不全是编的,有影儿,比如在米兰的确去逛奢侈品店了。不过他承认多数是他自己发挥的。他说:“不这样谁看我微博呀,更甭提转发了。”/

网络时代,百相丛生,有人每天用微博签到、灌水、自暴、招揽粉丝,强迫记录自己生活的每个细节,唯恐粉丝将他遗忘;有人用微博曝光腐败、彰显正义、倡导公益,来为健全我们的社会献绵薄之力……当然,微博也是一柄双刃剑,用好了自不必说,用得不好也会伤及无辜,而且难说就不会伤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