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是人,没做过贼,总被贼偷过吧?想当年刚从部队大熔炉里出炉,俺退伍回家,如同思凡的尼姑,急奔十丈软红而来。
所以,在轮船码头甫一弃船,俺就贼眉鼠目尽往人堆里扎。去南站的公交车上,人们亲密无间地挨挤着,充满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馨气息,我在汗酸和狐臭的空气中昏昏欲睡,渐入佳境。
彼时,有一男子挤至俺身边,跟俺磨磨蹭蹭。俺眯起睡眼,只见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戴着眼镜,手持一份报纸。俺这人没文化,但对知识分子崇拜得紧,急把身子旁侧,给他留出栖身空间。他用眼神感激地说了一句谢谢,俺也忙用眼神致敬:祖国的未来就靠你了,哥们儿!
久之,忽感不得劲,左胸有点异样,遂把横在面前的报纸掀起,却见上衣口袋已被打开,半张十元小钞羞答答地耷拉在外面。俺一时愣住,该贼见事败,借车靠站之机刺溜下车狂奔,俺也大梦初醒般跳下车去,追了百米,该贼估计得过刘翔跨栏的真传,扑闪间蹿进一条小胡同就不见了。这件事搞得俺很懊恼,后来想想,该小偷估计入行不久,只属于初级钳工。俺当时四肢发达,该贼竟还敢来动手动脚,也不怕被逮住一通暴打,真是雏儿!
合着那句老话,人生何处不相逢,俺跟贼很快就有了第二次亲密接触。
话说那天晚上,“艳遇”发生在俺的宿舍里。室友是个胖子,根据他的养生之道,早早入睡梦周公去矣。俺在他如雷鼾声中,温习了一会儿《聊斋志异》。睡下以后,嘴里啧啧,书生的艳福、狐仙的温柔让俺感慨万分。
蒙咙之际,忽闻客厅里传来异响,俺肃然起坐,咳嗽了几声,那边重归寂然。终不放心,乃蹑着拖鞋前往巡视,竟无一物。复睡,异响又起,俺揣想着该不是狐仙光临寒舍?顿时浑身蜷成一团,大气不敢出,被窝里寒如玄铁。约莫过了一泡尿的工夫,响声不再,俺壮着胆子叫醒了室友,如此这般跟他一说,他也是面如土色,不敢稍动。最后两人相互扶持着来到客厅,先做出一个逃的姿势,再拉亮电灯。只见地上一片狼藉,到处是啤酒瓶、饼干屑等,晚上刚买的一只鸡腿也不知祭了谁人的五脏庙。两人相视愕然,忙察看门窗诸物,竟无撬动痕迹。两人再相视,不禁毛骨悚然,不知身在人间鬼蜮,皆大叫一声,蹿进被窝四肢抖抖,如发寒热。
第二天,逢人便说此事,人皆以为无稽之谈。该不成现在的蟊贼都练了飞檐走壁的轻功?没个说法,到现在还是个历史悬案。
写到这里,忽又想起以前有人跟俺说过的一件事情,说一蟊贼沿着落水管正奋力向上攀爬,一家庭主妇闻声后,不动声色,俟其爬至四楼后,从厨房里拿来一瓶色拉油就顺着管壁往下倒,后果可想而知,该贼从四楼摔下去,成了残废。俺感佩该主妇的冷静和冷酷,想想自己是下不了这个毒手的。现在好像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打死小偷不偿命。于是乎,那些被抓了现行的贼在扭送到公安机关时无不鼻青脸肿的,也耳闻很多虐杀小偷的事情。既然小偷是个高风险的行业,为什么还有人乐此不疲呢?这里牵涉到很多社会、,心理、人性的大问题,俺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前几天跟朋友喝酒,席间有人说起他的一次遇贼经历,堪称经典。他在广州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坐公交车(我发觉公交车是贼们的流动银行,即需即取)。车至半途,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青年下了车,还回首向他粲然一笑。他当时很纳闷——难道碰到玻璃?后来发现地上有一张身份证,捡起一看,赫然竟是自己的!这才发现西装内口袋被整齐地划了一道口子,失窃现金若干,自己竟浑然不觉。朋友每说到这里,总是赞不绝口,没有一点恨意。
是啊,做贼做到这种境界,也算是神乎其技了,这跟庖丁解牛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在世,总归是要被偷几次的,如果非被偷不可,俺也希望遇着像这样知情达趣的贼人,那时,俺将大赞一声:好贼!